鄂罗木咱卜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鄂罗木咱布。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三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以父兄皆从军,留守办理吐鲁番事务。二十六年(1761),以善理所部,为左都御史永贵所荐,获二品顶带。三十一年(1766),兄辅国公茂萨病故,无嗣,受命降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任伊犁宁远城三品阿奇木伯克,承办维吾尔族移民屯田事务。四十七年(1782),晋一品阿奇木伯克。五十六年(1791),封公品级。伊犁维吾尔族台吉皆其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鄂罗木咱布。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三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以父兄皆从军,留守办理吐鲁番事务。二十六年(1761),以善理所部,为左都御史永贵所荐,获二品顶带。三十一年(1766),兄辅国公茂萨病故,无嗣,受命降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任伊犁宁远城三品阿奇木伯克,承办维吾尔族移民屯田事务。四十七年(1782),晋一品阿奇木伯克。五十六年(1791),封公品级。伊犁维吾尔族台吉皆其裔。
辽代中期文学家。契丹族。为皇族仲父房之后。史载其善属文,为辽圣宗所重。时妻弟媳阿古之母受宠于皇太后,阿古与奴私通,欲奔女真,他追及奴,杀之,阿古自尽。以是惹恼太后,欲将其处死,逃出,继被诓归,处死。狱
见“沿河县”(1514页)。
准噶尔在叶尔羌扶立之傀儡汗。约1680—1682年在位。※叶尔羌汗国东部统治者※巴拜汗之长子。约1678年,父死后,自哈密赶回吐鲁番继汗位。1679年,准噶尔汗国统治者噶尔丹兼并叶尔羌汗国东部,遂成为
见“乌巴繖察青台吉”(352页)。
?—1641清初将领。蒙古察哈尔部人。姓乌弥。初为察哈尔部大臣。天聪八年(1634),察哈尔林丹汗兵败后,率200余户从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正黄旗。崇德元年(1636),授一等男爵。三年(1638)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亦作主隈部、烛隈水部。因居住于烛偎水(今黑龙江省萝北县佛山镇附近的札伊芬河)流域而得名。天辅四年(1120)九月,金太祖完颜阿骨打遣宗室子完颜仆忽得、完颜酬斡招降该部。该部首领
宋代溪峒地区仡佬族的一种住屋。又作羊楼。俗以住屋不着地可以禁鬼,全部构筑皆离地数尺,以巨木排比支撑,用杉叶覆顶,因似羊栅,故名。
参见“达旺细哲”。
旧时茫蛮、苗等民族对其君长、酋长之称呼。亦称猛、莽。《蛮书》:“茫是其君之号”。《炎徼纪闻》:“苗人称其酋长曰茫”。《荆南苗俗记》:“茫,苗称酋长也”。现沧源佤族语言中仍称官为“茫”。
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计算长度的单位,见“带鲁”(16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