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水
见“夷水”(759页)。
见“夷水”(759页)。
前58—前19高句骊国创建者。一作邹牟,意为“善射”。传说其母为河伯(水神)之女,名柳花,夫余王金蛙得之于大白山南,异之,幽禁室中。柳花受日照有孕,生一卵,王欲弃之、破之,皆不能,后一男破壳而出。年7
见“叶密立”(539页)。
见“秃里”(1082页)。
杂史。明张志淳(自号南园野人,江宁即今江苏南京人,祖籍云南保山)撰。约成书于嘉靖五年(1526)。内容颇广,记载和考证滇事的有30余条,多可取,言边事更详实。如卷2“麓夷”条,卷7“夷种贵”条,“猛密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
见“达瓦”(721页)。
见“把河卫”(1061页)。
参见“定乡”(1527页)。
元代河名。又译塔兀儿、塔兀、桃温、托吾儿。今内蒙古洮儿河。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叛王乃颜、合丹据有其地。二十六年,元军大败叛军于此。
珞巴族部落名。藏族称之为“丁珞”,门巴人称“莫玉珞”,西方文献称“阿波尔”。传说其祖先与藏族祖先为兄弟,向南迁移时,因路程遥远,粮食吃完,把写上文字的牛皮也吃掉,所以至今无文字。分布在西藏自治区米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