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回疆则例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参见“宗室”(1524页)、“觉罗”(1752页)。
?—1571明代广西壮族农民起义领袖。古田县凤凰村人。壮族。家境贫寒,自幼帮人放鸭、扛活为生。早年随父※韦朝威参加反抗明朝官府的斗争,其父被俘遇害后,决意为父报仇。正德十三年(1518,一说正德十五年
?—1157金大臣。本名乌野。女真族。纳合氏。幼入西京(今大同)学馆,习女真字。后选送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市白城),师事教授耶鲁。业成,补尚书省令史,累官殿中侍御史,改监察御史。海陵为相,荐为右司员外郎
古越人语音译。越人对船的称呼。《越绝书》:“越人呼船为须虑,即鸼也。”《正字通》:“船小而长者曰鸼。”
见“捺钵”(2037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打围大神”(猎神)。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狩猎是旧时赫哲族的重要生产部门,他们相信有专司狩猎的神,供奉它,能保佑多得猎品。其为管理打猎一切事宜之神,神形
见“高风英”(1911页)。
见“捺钵”(2037页)。
?—1307元朝宗王。又译安难答、阿难答失里。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孙,安西王※忙哥刺之子。至元十五年(1278),父卒,袭安西王位。十八年,赐吉州路65000户为食邑。二十二年,于位下立衍福司
渤海王国置。为西京鸭渌府丰州辖县(一说为依郭县),县治故址有说在今吉林省长白山朝鲜族自治县南惠山镇附近。辽灭渤海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