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楚博罗特
明代东蒙古内喀尔喀五部领主。亦作阿尔珠博罗特、额勒博古喇,汉文史籍作纳力不剌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满都海哈屯生。与※斡齐尔博罗特为孪生兄弟。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击败右翼异姓领主、统一蒙古、分封诸子时,受封为内喀尔喀五部(内五鄂托克喀尔喀)领主。驻牧于哈拉哈河以东。卒后由其子虎喇哈赤台吉继承。
明代东蒙古内喀尔喀五部领主。亦作阿尔珠博罗特、额勒博古喇,汉文史籍作纳力不剌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满都海哈屯生。与※斡齐尔博罗特为孪生兄弟。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击败右翼异姓领主、统一蒙古、分封诸子时,受封为内喀尔喀五部(内五鄂托克喀尔喀)领主。驻牧于哈拉哈河以东。卒后由其子虎喇哈赤台吉继承。
1647—1721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富察氏。尚书济席哈孙。康熙二十四年(1685),由户部郎中兼佐领迁大理寺卿。三十五年(1696),奉命往山东经理闸河,任内封闸蓄水,启闭以时,益于漕运,受康熙
1678—1738清代德格第四十二世土司兼德格寺主。旺钦衮波次子。曾征服石渠、江西、白玉及竹庆等地一些部落,势盛。清雍正四年(1726),为清松潘镇总兵招抚,授德格安抚使职,赐金印。十年(1723),
彝语音译。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个等级。又称“癸伙”、“给伙”,汉称“官百姓”或“白彝”。隶属于土司、土目。有权占有财产,可以在土司、土目管辖范围内自由迁徙。耕种的土地,名义上归土司、
见“哈喇忽剌”(1642页)。
元朝宗王。又译只必铁木儿。蒙古孛儿只斤氏。※窝阔台汗孙,※阔端子。中统初,因附忽必烈汗,为阿里不哥党阿蓝答儿等所掠,困甚,赐银800余两。继与巩昌元帅李庭玉追执西蕃叛首火都。至元九年(1272),筑新
参见“保寺族”(1681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置。汗车凌族叔父达什惇多克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游牧于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边都寺。在青海循化县。据传此寺建于元代以前,初为一小经堂。元初,萨迦人阿什旦率族迁循化,其后人成为该寺支持者。明建文四年(1402),由宗喀巴弟子喜饶坚赞建成,属格鲁派。后将该寺献于
见“臬捩鸡”(1890页)。
?—1859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巴鲁特氏。原名松葰,字静涛。道光六年(1826)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署日讲起居注官。十一年(1831),升右春坊右赞善。十二年,迁国子监司业。七月,充山东乡试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