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实河所
见“奥石河千户所”(2255页)。
见“奥石河千户所”(2255页)。
独龙族传说中的始祖。独龙族《创世纪》称:洪水泛滥,仅存兄阿波和妹阿朋二人,居于卡窝卡甫神山。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兄妹成婚。为避免天神归罪,向天神发誓祷告,若将一筒清水倒出,能变成江水,就表示已取得天神
?—1875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郭贝尔氏。字直夫。博多欢次子。道光九年(1829),由荫生授三等侍卫。十七年(1837),晋二等侍卫。咸丰三年(1853),从僧格林沁赴天津,堵击太平天国北伐军,击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
见“硕德八剌”(2029页)。
即“色勒库尔”(84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所记与永乐六年(1408)二月设置之弗朵秃河卫和正统后所设弗朵脱河卫均作费克图河卫。
见“妫水”(1261页)。
?—1878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瓜尔佳氏。咸丰进士。同治元年(1862),官至镶黄旗蒙古副都统、左侍郎。任内曾承办香山樱桃沟等处工程。十一年(1872),稽察会同译馆事务。旋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管理
书名。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永保撰。嘉庆十年(1805)兴肇增补。全书4卷。分疆里、城防、坛庙、田赋、关税、俸饷、军器、水利、卡伦、军台、贸易、牧厂牲畜等。是书取材多源于塔尔巴哈台档册,记述精审,
清代满族女诗人。姓辉发纳喇氏。字馥斋。著有《白云诗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