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都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一译阿布都瓜卜。乌什人。乌什伯克※阿济斯和卓子。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准噶尔,达瓦齐败遁乌什。与弟霍集斯计擒之,献于清。继疏请释归霍集占兄弟辖部众。次年,霍集占引兵叛,受委为叶尔羌(今莎车)伯克。二十三年(1758),弟霍集斯以清定边将军兆惠将征喀什噶尔(今喀什),遣额敏都霍什提卜往抚。霍集占惧,将其执杀。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一译阿布都瓜卜。乌什人。乌什伯克※阿济斯和卓子。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准噶尔,达瓦齐败遁乌什。与弟霍集斯计擒之,献于清。继疏请释归霍集占兄弟辖部众。次年,霍集占引兵叛,受委为叶尔羌(今莎车)伯克。二十三年(1758),弟霍集斯以清定边将军兆惠将征喀什噶尔(今喀什),遣额敏都霍什提卜往抚。霍集占惧,将其执杀。
五代末宋初叙州少数民族首领。叙州(今湖南黔阳西)人。原为叙州蛮首领。楚王※马希范死后,马氏兄弟内讧。乾德三年(965),因与武陵帅※马希萼通好,受派遣率朗、辰等州诸族攻长沙,夺※马希广权位。陷长沙,得
?—524北魏末羌人起义首领。又作莫折大提。秦州人;世居渭州襄城。北魏明帝正光五年(524)三月,沃野人※破六韩拔陵起兵反魏,诸镇民纷起响应。六月,太提因不堪秦州刺史李彦“政刑残虐”,亦结薛珍等于六月
藏语音译,简称“其美”,意“不生不死”。西藏※三大领主在占有草场与不完全地占有牧奴人身的条件下,以超经济强制手段在牧区实行的一种畜租剥削形式。他们以老弱畜或以茶叶、货币等折合牲畜,强迫其牧奴放牧,按牲
契丹人使用的一种水陆两用交通工具。据宋人方勺《泊宅编》记:契丹“与中原为敌国。兵马略集,便有百万,多作大舟,安四轮陆行,以载辎重,遇塘水、黄河,则脱轮以度人马。”(卷10),不仅作战,亦日常用。出使契
清代庄园种类之一。即宗室庄田中自始至终以征银为本的农奴经营单位。顺治(1644—1661)初,畿辅地区带地投充和不带地的单身投充者愿领地设庄之汉人,特命为纳银庄头,计设庄132所,是为银庄,归内务府管
即“济木萨”(1738页)。
见“徒河州”(1892页)。
壮语音译,意为“侬人”。部分壮族及少数布依族自称。分布在今云南文山,广西左、右江流域及贵州册亨县境内。多姓侬,北宋※侬智高起义失败后,部分改为赵姓、许姓,余去人字旁而为农姓。今广西、云南之布侬统称壮族
见“艾斯木汗”(437页)。
元朝大臣。畏兀儿人。※合剌普华之孙。吉安路达鲁花赤偰文质之子。延祐二年(1315),第进士,与马祖常、欧阳玄等著名文士为同年。初任广东廉访佥事。至正(1341—1368)间,任吏部尚书。十年(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