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迺贤”(1347页)。
又作“宝敦”,蒙古语音译,意为“大牲畜”。旧时蒙古牧民向封建主交纳赋税的计算单位。每个宝得的牲畜数量,依种类不同而各不相同。按规定,维护生活所必须的牲畜免交赋税,多余者一律交纳赋税。阿拉善旗以30只骆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列为高句骊国12等级(《周书》加※“褥萨”为13级) “大官”中的第十级,位于※“小使者”之下,※“翳属”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其他正史皆不载。新旧
见“咄于”(1388页)。
明代东蒙古部名。明汉籍又译作“五路”。清文献译作“兀鲁特”、“吴鲁忒”、“鄂罗郭特”等。源于蒙元时期的※“兀鲁兀惕”(又作“兀鲁吾”、“吾鲁兀”等),为元代“五投下”之一。游牧于大兴安岭以东,明初为好
土默特等蒙古族地区女子的头饰。因自满族传入,故名。清代至民国初,蒙古族女子长到15岁时,开始改变发式,用簪别住头发使成髻。簪一般用骨或金属、玉、石制作。戴簪以示成年,可以婚嫁。
伊斯兰教※苏菲派中的一个派别。14世纪时,巴哈丁(1317—1389),创于布哈拉。以在举行宗教仪式时,默诵经文,在胸前划线,表示静化心灵,不狂热呼喊,与一般苏菲派有别。“纳克什班”意为“画”或“画家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鄂山卫,并说清代有鄂山,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北77里。
1246—1303元代乌思藏高僧,成宗帝师。又作合剌思八斡节而。出身于萨迦寺之东院。初从萨迦第五祖※八思巴学经,随侍左右,至元十七年(1280),八思巴在乌思藏圆寂,受萨迦诸僧众推选赴大都告丧。至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