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丁
为蒙古王公守陵墓者。例由阿拉特(平民)中指派专人负责陵墓的管理、祭祀、承担祭祀费用,终生从事此役。按墓主生前品级定服役者的数目。《(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751:顺治九年(1652)规定:蒙古亲王守墓人为10户,郡王、固伦公主各8户,贝勒、贝子、和硕公主各6户,镇国公、辅国公各4户。
为蒙古王公守陵墓者。例由阿拉特(平民)中指派专人负责陵墓的管理、祭祀、承担祭祀费用,终生从事此役。按墓主生前品级定服役者的数目。《(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751:顺治九年(1652)规定:蒙古亲王守墓人为10户,郡王、固伦公主各8户,贝勒、贝子、和硕公主各6户,镇国公、辅国公各4户。
?—1836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赫舍里氏。嘉庆元年(1796),任前锋,随将军恒瑞镇压川楚陕白莲教起义。后升佐领。十八年(1813),随西安副都统富僧德赴河南,于道口、滑县镇压天理教起义;继于司寨
碑铭。清代驻日喀则、定日两地进藏官兵关于修建庙宇的刻石。记述两地官兵鉴于后藏常遭水、旱灾,岁收欠稔,自愿捐资约百两,仿内地庙宇规制,在日喀则旧城内建寺一所,名曰红庙(藏语称“拉康玛波”)塑像供奉,以求
侗族妇女供奉的神祗。又名“杂妈”。传说是侗族最早的祖先孟获的妻子。因教会侗族妇女纺纱织布,人们习惯将纱线、布疋和银制首饰、器皿埋在供奉她的庙中。每村都有庙,庙后有神坛。每月旧历二、十二、廿二是妇女们集
见“努尔哈赤”(1262页)。
?—1676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一译洛垒云端。绰罗斯氏。鄂木布岱青和硕齐玄孙,达克巴第三子。乾隆十九年(1754),随辉特台吉阿睦尔撒纳附清,授札萨克固山贝子,驻牧喀尔喀。二十年,从西路军征准噶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古城名。又作洪和城。故址在今甘肃临潭县东新城。秦汉时为羌人居地。北魏置郡。太和十四年(490),吐谷浑王伏连筹拒魏孝文帝诏,称疾不入朝,且修洮阳、泥和2城置戍。其地遂为吐谷浑所据。次年,二戍为枹罕镇将
1445—1523哈萨克汗。※贾尼别克汗之子。继位前,即掌管大片领地,与穆伦德克汗相抗。1511—1523年(—说1508—1518年)在位。其统治期间,统一哈萨克诸部,联合别失八里(或作亦力把里)统
见“耶律隆庆”(1320页)。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奴隶主强迫家奴以人身殉葬为交租形式之一的土地。奴隶主把一部分土地分给其家奴耕种,除平时定期交租和无偿服役外,其主人死时,耕种这部分土地的人家,被迫必须出一人与主人殉葬,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