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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抛绣球”(1058页)。
参见“抛绣球”(1058页)。
书名。清王仁俊辑。成书于光绪三十年(1904)。共7卷,其中正文4卷,补遗1卷,作者考1卷,逸目考1卷。另附有辽史艺文志补证1卷。是继《辽文存》后辑录辽文之书,内容有诗、诏册、敕、表、奏疏、上书、铭、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礼宾官,管理司署府内的布置,接待宾客,负责烟茶招待等。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子240挑(每挑约合50斤)。
即“麻星衢”(2098页)。
锡伯族旧婚俗之一。意为“磕头宴”。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为订婚后的一种仪式。在男女双方结亲并择定婚期后,男方须在女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招待女方直系戚属,并将准备好的彩礼送至女家,表示
1249—1314元朝大臣。河西唐兀氏。高智耀之子。至元(1264—1294)中,随父北使,父卒,授符宝郎。后授唐兀卫指挥副使,历任翰林待制、礼部侍郎。又先后任嘉兴路总管、江东道提刑按察使,于任内,擒
见“门款”(135页)。
见“楚琥尔乌巴什”(2350页)。
?—1861清朝大臣。满族。乌尔恭阿子。父死,袭郑亲王爵,授御前大臣。道光三十年(1850),宣宗旻宁卒,受顾命。文宗奕即位,选为阅兵大臣、右宗正。旋京师戒严,受令督察巡防。咸丰十年(
?—1414明永乐年间苗民暴动首领。湖南保靖县筆子坪人。苗族。永乐十二年(1414),与苗金龙率苗民暴动,自称苗王。贵州答意、治古(皆在今松桃县境内)等地苗民,在其子吴担竹、吴亚麻联络下,纷起响应,共
明代四川藏区土司官署。又作思囊儿簇长官司。洪武年间(1368—1398)置,隶属松潘卫。永乐十二年十二月(1415.1),与松潘地区其余15族长官司一起,派人入朝贡马,赐以钞、币、袭衣等。宣德五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