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蜡田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至歇地,均须按规定数量交租。此外,佃户还要额外交纳饲草与菜籽油。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至歇地,均须按规定数量交租。此外,佃户还要额外交纳饲草与菜籽油。
1335—1424元末明初诗人。字永庚,号友鹤山人。回族。先世为元初西域巨商,曾赞助元世祖忽必烈西征,立有军功,历参政典。父职马禄丁官武昌达鲁花赤,遂定居其地。年青时就读于南湖书院,发愤读书,以通《诗
见“塔亭卫”(2158页)。
838—899唐末宰相。字希徒。先世匈奴刘氏(独孤氏)。其先代郡人,后徙河南洛阳。左贤王※去卑后裔。唐蔡州刺史刘符之子。懿宗咸通十五年(874),登进士科。初为转运巡官,后随崔安潜镇许昌、成都。入为长
唐代学者。祖籍大食国(指阿拉伯哈里发帝国)人。唐时,随父经商留居中国,可能定居岭南(今广州)。研习汉族文化,有文才。获曾任岭南节度使之大梁连帅范阳公卢钧之赏识,于唐宣宗大中元年(847)被举荐上京,由
见“西谢蛮”(699页)。
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一带拉祜族农民对自给自足阶层的称谓。占有一定数量的水田和旱地,有较为齐备的生产工具和牛,但不雇长、短工,也不放高利贷,自食其力,一般不愁食穿,相当于汉族地区的中农阶
赫哲族旧时向死者灵魂告别的一种丧葬仪式。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民间认为,人死灵魂不死,故在死者葬后,男人第七天,女人第九天的晚间,迎接死者的灵魂回家,向其告别,亲友也来向死者敬酒。届时,
纳西语音译,意为《三大欢乐调》。纳西族中广为流传的民歌曲调。由《猪歌》、《赶马》和《烧香》等3个民歌组成。其内容主要是歌颂劳动生活,传授劳动知识,赞美男女青年建立在共同劳动和共同生活基础上的爱情。
又作“赀虏”。“匈奴名奴婢为赀。”(《三国志·乌丸鲜卑东夷传》引《魏略》)主要来源为战俘,其攻战“得人以为奴婢”(《史记·匈奴列传》);也有由邻族转卖者, “羌所略转卖入匈奴者合万余人”(《后汉书·南
?—1236蒙古国皇子。又译曲出、斡赤、阔除。孛儿只斤氏。太宗第三子。曾被定为汗位继承人。太宗七年(1235),蒙古军三道攻宋,率军取中道,拔枣阳,徇襄、邓,入郢,掳人口、牲畜数万而还。次年冬卒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