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绥可”(1970页)。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藏军之统帅。僧俗各一人,无正副之分,通常以三品※扎萨充任,惟第一任俗职由俗官※噶伦擦绒兼任,事权较僧官为重。下设四品官一员,协其理事。下属有※代本、※如本、※甲本、※定本等,分
见“莽苏尔”(1821页)。
见“失尔兀赤卫”(591页)。
清末将领。字丽生。四川巴县(今属重庆市)人。回族。咸丰(1851—1861)间,从成都回族将领虎嵩林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转战湖北、安徽、江西诸省,累官至总兵。署浙江杭州协副将。咸丰十年(1860),统
普米语音译,意为“给羊子”。普米族的一种丧葬仪式。流行于川、滇普米族地区。即将羊作为死者化身祭奠。常在同氏族中辈分相同的老人全部去世后一起举行,或夫妻双亡后合葬时举行。届时,远近亲友皆被邀请,其中舅舅
?—1632清朝将领。蒙古族。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哲格尔德子。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随奥巴投附后金努尔哈赤,赐号岱青达尔汉。赏赍甲胄雕鞍。天聪三年(1629),从贝勒济尔哈朗攻明,入大安口
①见“不欲鲁罕”(270页)②见“梅禄”(1979页)。
?—1820清宗室、将领。镶蓝旗人。满族,姓爱新觉罗氏。乾隆三十年(1765),封二等辅国将军,赏戴花翎,乾清门行走。三十三年,率健锐营兵赴云南军营。三十四年,围攻西僰时受伤,授正白旗护军统领。三十七
清朝政府在正俸之外按等级另行支给官吏的银钱。在新疆,初由政府发给执照,令伯克在乡间自行筹措。乾隆四十年(1775)后,改为由政府征收并发放。执掌税务、词讼、水利等伯克因属肥缺,不予支放,称“不支养廉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