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庭
即“龙城”(494页)。
即“龙城”(494页)。
1640—1711清初伊斯兰教学者。字文炳,号仲修。云南永昌(今保山)人。回族。元云南平章政事赛典赤·瞻思丁十五世孙。幼家贫,年15始业文章。南明永历十一年(1657),永历帝在云南建国,以经济之才被
珞巴族崩尼、崩如、苏龙、纳等部落对氏族的称谓。一作纽卜弄。珞巴语音译,“纽”意为“宽广”、“地域大”,“卜”意为“大群”、“人群”。同一“纽卜”的人,均有一个共同的男性祖先。其祖先名字为“纽卜”的名称
清代在台湾设立管理高山族事务的专门机构。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分南、北两路:北路理番同知管辖淡水厅、彰化县和诸罗县的诸“番社”;南路理番同知管辖台湾县与凤山县诸“番社”。其权限包括行政与司法,“
氏族名。意为“在山南坡住的人”。鄂温克族三大哈拉(氏族)之一,详见“杜拉尔”(961页)。
?—1739清代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活佛。内蒙古乌拉特人。被选定为察哈尔佃齐呼图克图三世,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坐床。三十五年(1696),康熙帝亲征准噶尔部噶尔丹,途经呼和浩特时,活佛尚年幼,由格
邓至国末代王。又作檐桁。白水羌人。※像舒治十一世孙。西魏恭帝元年(554),失国奔魏,太师宇文泰遣章武公宇文导率兵送复之。自后无闻。
书名。广西地方志书。42卷。明苏濬纂修。成书于万历二十七年(1599)。内容分列本纪、舆图、疆域、山川、藩封、城池、公署、学校、选举、财赋、兵防、名宦、人物、右江土官、左江土官、“蛮夷”种类、艺文、杂
见“鲁苏”(2267页)。
北魏初期一种地方基层治理之制。首从代京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古城)开始,后推行全国。十六国时,黄河流域豪强多据坞壁自守,聚族而居。北魏初期,被整族迁到京畿,河北地区或留居原地。通过计口授田,仍拥有许多土
见“喀申和卓”(22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