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
周武王克商后为监视商朝遗民而设置的机构。一般认为,武王克商后,封纣王之子武庚(禄父)为商的后嗣,留在商都,统治商的遗民。又把商的王畿分为三份,由周人监督统治,其中商都以东为卫,由武王弟管叔监之;商都以北为邶,由武王弟霍叔监之;商都西为鄘,由武王弟蔡叔监之,总称三监。一说武王以商都及附近王畿为卫,封予蔡叔;以卫东面至鲁一带地方为鄘(即东),封予管叔;以卫北方、今河北中部一带地方为邶,封予武庚,共监殷民,合称三监。
周武王克商后为监视商朝遗民而设置的机构。一般认为,武王克商后,封纣王之子武庚(禄父)为商的后嗣,留在商都,统治商的遗民。又把商的王畿分为三份,由周人监督统治,其中商都以东为卫,由武王弟管叔监之;商都以北为邶,由武王弟霍叔监之;商都西为鄘,由武王弟蔡叔监之,总称三监。一说武王以商都及附近王畿为卫,封予蔡叔;以卫东面至鲁一带地方为鄘(即东),封予管叔;以卫北方、今河北中部一带地方为邶,封予武庚,共监殷民,合称三监。
汉代的一种人口税。《汉书·高帝纪》:“(四年)八月,初为算赋”。史载,民众从十五岁到五十六岁,每年出赋钱一百二十文,称为一算,充当制造兵器和车马的用费。汉律规定商人和奴婢也要出算赋,其数额比常人多一倍
玄宗天宝年间,王鉷任和市和籴,户口色役使等二十余职,为了满足玄宗及宫廷王室奢侈生活的需要,在民间搜括大量财物,以媚于上。玄宗在位多年,对嫔妃赏赐颇多,但又不想从国库中频繁支取。王鉷于是每年进钱宝百亿万
又称郑庄强国。春秋初年,周王朝衰落,无力解决内乱外患。各诸侯国也发生了升降变迁。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变成了自诸侯出。强国以尊王攘夷为旗帜进行争霸活动。精于权术,善于用人的郑庄公,在平定了其弟共叔段叛乱后
南宋孝宗时处置客户逃移的专法。淳熙十一年(公元1184年)宋廷采纳夔州路转运司建言,下令除将皇祐以来适用于施(今湖北恩施)、黔(今四川彭水)二州的客户逃移专法扩大施行于夔(今四川奉节)、忠(今四川忠县
辽北面朝官机构之一。总掌礼仪制度。略同于宋朝礼仪院。有敌烈麻都等官。
又名推排经界,简称推排法。南宋末年分区逐级检核官、民户田庄,厘定赋税的措施。南宋绍兴以后历次实施经界法,均遭官僚豪绅强烈反对与抵制破坏,成效甚微。景定四年(公元1263年)贾似道推行公田法后,次年九月
汉武帝时选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等六郡良家子组成。因为他们经常“期(待命)诸殿门”,听候调遣,故名。属光禄勋,宿卫皇帝。平帝时改称“虎贲郎”。
王莽称帝后采取的一项经济措施。西汉末年,商人势力再次崛起,他们与封建官僚相勾结,依仗官僚权势投机放债,赊贷郡国,牟取暴利,有的垄断盐铁,兼并土地者日多。为扭转局势,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二月,王莽依
国家对盐铁的生产、买卖进行垄断的经济政策。春秋时,管仲在齐国实行管山海政策,国家统一管理盐铁的收购、销售。其后,亦有其他国家实行类似政策。汉初,国家曾对冶铁煮盐实行放任政策。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曹丕称帝后,采纳吏部尚书陈群建议,推行九品中正选官用人制度。具体做法是由中央政府选择朝廷中“贤有识鉴”的官员,按其籍贯兼任本州郡的大中正或中正官,负责察访散在各地与其同籍的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