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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督办政务处

    清末推行“新政”的特设机构。1901年1月29日(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十日)逃亡西安的清朝行在政府发布“变法”上谕,实行“新政”。4月21日(三月三日)诏立督办政务处,派庆亲王奕劻、大学士李鸿章、荣禄、

  • 麟台

    官署名。武则天天授年间(公元690年-692年),曾将秘书省改称麟台,秘书监改称麟台监。唐中宗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称。参见“秘书省”。

  • 十九信条

    见“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 朝代名,南朝之一。陈霸先建立。陈霸先因军功卓著,被梁朝封为征北大将军、南徐州(治京口,今江苏镇江)刺史,镇守京口。平定侯景之乱有功的王僧辩留镇建康(今江苏南京)。梁元帝败亡后,陈、王二人欲迎元帝子晋安

  • 辛亥革命

    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推翻清王朝统治、建立中华民国的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这次革命以1911年10月10日(宣统三年八月十九日)发动武昌起义为标志,是年为农历辛亥年,故称辛亥革命。1894

  • 暂行管理津郡城厢内外地方事务都统衙门

    亦称天津都统衙门。为八国联军占领天津后设立的殖民统治机构。1900年7月14日(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八日)八国联军侵占天津,7月30日(七月五日)由俄、英、日三国指定具有同等权利的三人组成“临时政府”。

  • 法部

    清末官署名。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由原刑部改设。法部掌司法行政,监督大理院及京内外审判、检察机关,决狱之权归大理院,与刑部旧制不同。1911年(宣统三年)主官尚书、侍郎改称大臣、副大臣。法部所属单

  • 法家

    春秋末期和战国时期主张法治的主要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十家九流之一。创始人为春秋晚期郑国子产。《左传》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 “郑人铸刑书”。这是子产担任郑国执政期间进行政治改革的内容之一。

  • 郡县制

    由春秋、战国到秦朝逐渐形成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春秋时,秦、晋、楚等国在边地设县,具有军事设防的性质,后逐渐在内地推广,才具有地方行政组织的性质。春秋末期,除齐国外,各大国都在戎狄杂居的地方设郡。战国时

  • 吴起变法

    战国时,吴起任楚悼王令尹时所进行的政治改革。这次变法强调明法审令。针对当时楚国大臣权势威重、封君太多的弊端,裁减百官俸禄,减少不急需的闲冗官员; “废公族疏远者”,使封君的子孙三世而收其爵位俸禄,并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