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田制
西晋时期的土地制度。西晋建立后,晋武帝司马炎下令废除民屯机构。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统一全国后颁布新的土地制度占田制。规定诸侯占田,大国十五顷,次国十顷,小国七顷。品官占田,一品至九品,占田五十顷至十顷不等,每低一品,递减五顷。编户农民占田,丁男(十六岁至六十岁)一人七十亩,丁女一人三十亩。占田制旨在满足统治阶级的土地要求,但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其无止境的兼并,起到了鼓励垦荒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作用。
西晋时期的土地制度。西晋建立后,晋武帝司马炎下令废除民屯机构。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统一全国后颁布新的土地制度占田制。规定诸侯占田,大国十五顷,次国十顷,小国七顷。品官占田,一品至九品,占田五十顷至十顷不等,每低一品,递减五顷。编户农民占田,丁男(十六岁至六十岁)一人七十亩,丁女一人三十亩。占田制旨在满足统治阶级的土地要求,但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其无止境的兼并,起到了鼓励垦荒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作用。
东汉时九江地区的农民起义。东汉末年,政治腐败,天灾频仍。汉顺帝建康元年(公元144年),阴陵(今安徽定边西北)人徐凤、马勉在九江(今安徽寿县)举行武装起义, 攻烧城邑,杀略官吏,筑营于当涂(今安徽怀远
南宋宁宗时对金妥协派发动的政变。韩仛胄北伐失利,金国分兵九路大举南下攻宋,并要挟南宋割地称臣及献首谋北伐之臣韩仛胄等人头颅。开禧三年(公元1207年)十一月,礼部侍郎、主和派史弥远遂勾结参知政事钱象祖
参见“科差”。
汉代的一种人口税。《汉书·高帝纪》:“(四年)八月,初为算赋”。史载,民众从十五岁到五十六岁,每年出赋钱一百二十文,称为一算,充当制造兵器和车马的用费。汉律规定商人和奴婢也要出算赋,其数额比常人多一倍
南宋宁宗时川陕爆发的一次士兵起义,四川总领财赋官杨九鼎刻剥兵饷,恣意征调士兵为将领作苦役。士兵怨怒郁积,无所申诉。嘉定十二年(公元1219年)闰三月,军士张福、莫简遂在利州路兴元府(今陕西汉中)聚集士
我国历史上第一条人工开挖的地下井渠,汉武帝时,熊羆(又作庄熊)建议开凿。相传开凿时曾掘到龙骨,故名龙首渠。龙首渠自征县(今陕西澄城西南)引洛水东南流,至临晋西(今陕西大荔西)入洛。渠经商颜山(今名铁镰
金末鲁中红袄军农民起义,领导者北海(今山东潍坊)人李全,尝以贩牛马为业,长于骑射和舞弄铁枪,因号李铁枪。宋开禧北伐时,曾以弓手参加义军,配合宋军收复涟水(江苏今县)。继在潍州(今山东潍坊)、临朐(山东
唐前期四川少数民族起义。唐太宗征高丽无功而还,伺机再次东征,乃令强伟等役民赶造战船。重役摊及四川僚族。僚族无技造船,不得不雇佣潭州(治今湖南长沙)人,大船一艘,往往庸绢二千二百三十六匹。除出绢雇人造船
周族在豳居住期间,受到北方戎狄部落的攻击,于是在其领袖公亶父的率领下往南迁居到岐山下的周原(在今陕西岐山县)。公亶父在这里建立城邑宫室,设置官吏,贬损戎狄风俗,奠定了周人国家的雏形,并且利用良好的自然
唐平定高昌(今新疆吐鲁番)的军事行动。高昌地处中原与西域交通咽喉,北魏太和五年(公元481年),敦煌人张孟明始为高昌王。唐初,汉人麹氏为王,各项制度均仿中央王朝。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其王麹文泰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