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疑狱集》。
十二卷。附《易说通旨略》一卷。清杨方达撰。此书共有经二篇,传十篇。一概依《本义》之旧。大旨也多主《本义》,只有卦变之说主程而不主朱。其体例以为一定要使正义先明而后以旁义参之,宾主秩然,则象理各得。所以
七百八十卷。明贺复征(生卒年不详)编。贺复征字仲来,丹阳(今属江苏)人。本书首无序目,书中有贺复征自著道光和尚述云:“先宪副昔宦夔门,时为天启四年(1624)六月。越岁乙丑(1625),予入蜀,悉其事
二十八卷,首一卷,清韩琮纂修。韩琮,曾任建宁县知县。建宁县志始修于明嘉靖二十五年。嘉靖四十年、康熙十一年、四十五年先后三次续修。韩琮任县令后,参考旧志,复加搜讨,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又纂成此书刻
二十卷。元张之翰撰。之翰字周卿。生卒年不详。晚号西岩老人,故以西岩名集。邯郸(今属河北)人。至元末自翰林侍讲学士知松江府事,有古循吏风。时民苦荒,租额以十万计,之翰力除其弊,得以蠲除。生平著述甚富。其
三十卷。宋李新(约1104年前后在世)撰。李新,字元应,自号跨鳌居士,生卒年不详。仙井(今四川仁寿县)人。元祐五年(1090)进士。刘泾曾荐于苏轼,命赋墨竹,堪称一绝。元符三年(1100),上万言书。
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
六十二卷。明樊维城(生卒年不详)撰。樊维城,字亢宗,黄冈(今湖北黄冈)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除海盐县知县,迁礼部主事。天启七年(1627)坐事谪上林苑典簿。崇祯帝即位后,上书清治阉党余孽罪
三种,六卷,附录三卷。民国秦毓钧编。秦毓钧,江苏无锡人。是书汇集其先世诗文集,有明秦旭《修敬诗集》二卷附录一卷、明秦金《凤山诗集》二卷附录一卷、明秦瀚《从川诗集》二卷附录一卷。秦旭字景旸,曾倡建碧山吟
见《急就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