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证指南
见《临证指南医案》。
见《临证指南医案》。
一卷。元王士熙撰。士熙字继学。生卒年不详。东平(今属山东)人。出身于文学世家,其父为翰林学士承旨王构。本人累官至中书省参知政事。在馆阁时,与虞集、袁桷等唱和,论者比喻为唐代岑、贾、宋、杨、刘,为元代盛
无卷数。清王俶撰。王俶字善思,彭山人。其书大旨以程《传》与《本义》互相发明,不容偏废。坊本依照费、王之次序,已错乱经文。又只载有《本义》而不及《程氏易传》,注不全而解更加艰难,因此遵从朱子十二篇旧有次
一卷。清胡垣撰。胡垣字紫庭,浦口(今江苏江浦县)人。是书有王先谦序,谓此书“以等韵辨方音,即方音求古韵,并欲有心人依此例广注方音,期于萃音韵之全,览古今之要”,可知胡氏欲从等韵入手阐明方音与古韵。胡氏
见《三国演义》。
十六卷。清胡传钊撰。胡传钊,字丽樵,湖南善化(今长沙)人。官江西知府。石钟山在湖口县有二。县治南为上石钟山。县治北为下石钟山。距县治各一里。两崖相对,壁立数百仞。隔九江郡六十里。《石钟山志》光绪九年(
六卷。清嵇永仁撰。嵇永仁生平详见《扬州梦》(辞目)。此剧为作者在狱中所作绝笔。据王龙光跋云,谓永仁自其狱中难友林某口中得闻所目击之钱可贵、王文用二人判案事,感叹而作此剧。剧中写建安生员钱可贵以欠纳官银
一百卷。清夏燮(1800-1875)撰。燮字父(一作谦甫)、季里,别号谢山居士、江上蹇叟,安徽当涂人。道光元年(1821)中举人,历任安徽青阳、直隶临城训导,湖南安仁知县。咸丰十年(1860)入曾国藩
见《拜经楼丛书》。
十二卷。明魏校(1483-1543)撰。魏校本姓李,字子才,号庄渠,江苏昆山人。弘治年间进士及第,授为南京刑部主事,历迁郎中,不为太监刘瑾所屈,召为兵部郎,移疾归。嘉靖元年(1522)复起,官至太常寺
十七卷。无名氏撰。本书记录了许多宋、元两代官员审案时的判语。行文工巧对偶,颇有文彩。书中所涉及人名均署其人的别号。《名公书判清明集》有《永乐大典》本,清代《名公书判清明集》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中。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