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卷。清孙承泽(详见《尚书集解》)撰。程颐晚年作《春秋传》未毕即去世,其书内容始于隐公元年、止于桓公九年,故承泽集诸家说为补,书成于康熙九年(1670)。此书桓公九年以前全录程书,其间词义简约者重为
①八卷。清李长庚修,张殿珠纂。李长庚字宏庵,辽宁辽阳县人,康熙二年(1663)举人,康熙十二年(1673),任荣河县知县。在任期,仁慈爱民,德政颇嘉。张殿珠,举人,新宁知县。按荣志创修于明万历二十六年
五卷。明周沈珂及其子周之翰编。沈珂见《周元公集》条,之翰生卒仕履不详。该书主要记教宋代思想家周敦颐后人事迹著述。先是,周敦颐十七世孙周兴爵曾辑有《遗芳集》,收录周敦颐四世孙周兴裔以后的历代褒崇、诏谕及
十三卷。明郑若曾(1503-1570)撰。若曾字伯鲁,号开阳,昆山(今属江苏)人。嘉靖初贡生,曾师大儒王守仁,与归有光、唐顺之等交谊密切。入胡宗宪幕,协同平定浙江倭寇,有功于当世。是编与《江南经略》(
六卷。清余丙撰。余丙,字敬捷,禺州(今广西北流县东南)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本书记载清代学宫所祭祀的孔子以及从祀的颜子、闵子等先贤先儒事迹及世系里居等情况。祀于崇圣祠的孔子先人,亦记录其言行。一度祀
八卷。《附录》一卷。《紫藤花馆诗余》一卷。清刘履芬(1827-1880)撰。刘履芬,字彦清,号泖生,江山(今浙江金华)人,任嘉定县知县时,县中发生逼孀致死一案,总督命严勘,刘无力使冤者昭雪,三次上司陈
八卷。《楚辞合论》一卷。明黄文焕(详见《诗经考》)撰。此书包括《楚辞听直》、《楚辞合论》两部分。《听直》作于狱中,其命名取屈原《九章·惜诵》“命咎繇使听直”之语,以寄托自己冤屈不平的感慨。卷首有黄氏崇
见《西游记》。
二卷。清赵培梓修订。赵氏于嘉庆十五年(1810年)将《五方元音》加以修订,成《剔弊广增分韵五方元音》。其改动主要是:将等韵学中的一些概念搬到书中来;将声母代表字换成三十六字母;各韵之下另标明属于诗韵一
见《玲珑山馆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