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参同契通真义
见《周易参同契分章通真义》。
见《周易参同契分章通真义》。
一卷。唐迪风撰。迪风四川宜宾人。是书首有自序。中分五章,一为《辨义利》,二为《道性善》,三为《息邪说》,四为《政教》,五为《守先待后》。每章又分若干节,虽也贯串七篇而理解平庸,但未能畅发精蕴。唯论性善
一卷。清李容撰。李容(1627-1705),《国朝先正事略》本传作李,字中孚,号二曲,一号惭夫,又自署二曲土室病夫,学者称二曲先生,陕西周至人。少孤家贫,苦读经史子集,旁及佛、道经藏、稗官小说、九流百
六卷。明张奎修,夏有文纂。正德十二年(1517)刊行。张奎。字文光,浙江人。官扬州等处备倭都指挥佥事。金山于明洪武十九年置卫备倭,成化年间都指挥同知曾委教谕陈瑛纂辑卫志,但未经完稿。此志分上下二卷;上
一卷。清廖燕(1644-1705)撰。廖燕字柴舟,广东曲江人。清初民间学者,著有《二十七松堂文集》十六卷。是书不依传注,自出新解。如“先行其言”章,注云:“行之于未言之先,言之于既行之后,则而后从之”
一卷。清赵承恩撰。承恩字省庵,江西金溪人。是篇大旨以王阳明为宗。认为大学乃大人之学,所以使天下人明通公溥。“亲民”的“亲”字不作新解,亲民乃视一家之人如一身,一国之人如一家,天下之人如一国,新民只是亲
见《俨山外纪》。
八卷,明马协修,吴瑞登纂。马协,字寅所,陕西同州人,举人,曾任辰州府知府。吴瑞登,字云卿,江苏武进人,曾任辰州通判。《辰州府志》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刻本,共八卷。无凡例,卷端仅钱春、吴瑞登两序以
一卷。清黄奭辑。《隋志》载《三辅决录》七卷,太仆赵岐撰,挚虞注。《后汉书·赵岐传》载,岐著《三辅决录》,传于时。章怀注引《决录序》云:“近从建武以来,暨于斯今,其人既亡,行乃可书,玉石朱紫,由此定矣,
不著撰人。据说为嘉庆时四川派往两藏粮务通判所撰。主要记载西藏的情况,于宗教源流记录尤详。
一卷。周邓析(前545-前501)撰。邓析,春秋时郑国大夫,曾作竹刑。郑国大夫驷歂执政时杀害了邓析,并采用了竹刑。一说,邓析为郑国子产所杀。《列子·力命篇》称,“邓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子产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