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范士增撰。此卷以《尚书》中的文字来解释其中别处经文,较好地把握了《尚书》全书的含义,其所解释之者,意义都很贴切,在清人《尚书》研究中独辟蹊径。如范士增以“罔有攸赦”来解释“怙终贼刑”;以“元后
五卷。清徐松撰。徐松,详见《新疆识略》。其精于史事,尤长地理。好钟鼎碑碣文字。居伊犁时,尝亲历天山南北两路,记其山川道里,撰《伊犁总事略》、《新疆赋》、《汉书西域传补注》诸书。此书之作,亦在斯时。道光
见《兵经》。
六卷。清吴用威编。生卒年未详。此书汇辑其先人吴焯,及其乡人符之恒、符曾遗著。据其自序,谓其家故籍歙县,明季始迁钱塘(今浙江杭州)。康熙中门祚寝盛,一时群从,多以谈艺好客相尚,而吴绣谷焯,字尺凫,有《瓶
二卷。清陶鸿庆(1859-1918)撰。此为鸿庆《读诸子札记》之第四种。毕沅校正《吕览》,阙陷颇多。鸿庆校正,参考了前人的成就。除毕沅所引诸书外,还有王念孙《读书杂志》及俞樾《诸子平议》二书,共校订二
十二卷 明张栩编。张栩,字叔周,号梦予,仁和(今浙江省杭州市)人。生卒年不详,当为万历、天启时人。据张栩自序云,此书为继六观堂刻《青楼韵语》而作。《青楼韵语》只载录妓女情诗,而《彩笔情词》则扩大其范围
一卷。清顾沅撰。顾沅,字湘舟,长洲(今江苏吴县)人。南宋名将韩世忠死后封为蕲王,韩蕲王碑在江苏吴县灵岩山麓,立于宋孝宗淳熙四年(1177)。碑文约一万三千九百字,礼部尚书赵雄撰文,尚书侍郎周必大书写。
二卷。清苗夔撰。参见《说文声读表》。是书撰于为祁寯藻校勘宋本《说文系传》之时,订正后人因不达古音妄删或附益者八百余事。例如谓“牡当作从牛垚省亦声,‘牡’字在《诗·还》二章与‘茂’、‘道’、‘好’韵,《
见《桑子庸言》。
六十三卷。北宋末南宋初江少虞(生卒年不详)撰。参见《事实类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