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宣和遗事
见《宣和遗事》。
见《宣和遗事》。
二卷。清高凤阁(?-1844)撰。高凤阁,字佩文,号友兰,浙江仁和(今浙江杭州)人,高崇文之长女,叶文谦之妻,清代画家、诗人。此书有道光间刊本,年代不详。
一卷。清江之兰(生卒年不详)撰。江之兰字含微,歙县(今属安徽省)人。此书共四十篇。每篇均以《内经》之言为主,引证经文数言,而后分条疏论。有通行本。
一百三十卷。清吴士鉴撰。吴士鉴,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云贵总督吴振棫之孙。进士出身,授翰林院编修,官至翰林院侍读。是书采用溯源、捃逸、辨例、纠驳、削繁、考异、表征、补缺、广证、存疑等各种方法,对晋书进
三卷。清汪家禧(1774-1816)撰。汪家禧,字汉郊,自号东里生,浙江杭州人。杭州府学廪膳生。其人博学多才,思力深厚,长七略之学,但终生困厄,仕途不得意,甫及贡而卒。汪家禧生平撰著甚多,门人曾辑其遗
一卷。宋岳珂(1183-1234)撰。珂字肃之,号亦斋、东几,晚号倦翁,汤阴(今河南南阳)人。南宋著名爱国将领岳飞之孙。历官至权户部尚书、淮南江浙荆湖制置茶盐使。一生著述甚多,除此书外,尚有《金陀粹编
一卷。清夏鼎武撰。鼎武字靖叔,浙江富阳县人。诗序作者为谁,古有争论。自郑玄提出为子夏所传,后世学者如惠栋、段玉裁、钱大昕等皆以为然。夏鼎武据《后汉书》之儒林传,认为是卫宏所作而直斥郑氏之非,立论未免武
三十五卷,清佟世雍修,何如伟等纂。佟世雍,三韩人,曾任成都府知府。何如伟,举人。佟世雍任成都知府时,正值乱后,其掇拾丛残,蔚成志书一部,缔构之艰,良可想见。《成都府志》康熙二十五年(1686)刻本,共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此书杂录古今谚语及方言,标其原始。凡经史、小学诸书,均有采据。其采自说部者,并各注书名于其下,虽是解释常言,但考证颇近于古。然如释大夫称主,引《左传》及《国语》为证,而《周礼》以主
二卷。清宋翔凤(1779-1860年)撰。宋翔凤字于庭,江苏长洲(今吴县)人,清代经学家。宋翔凤为嘉庆间举人,官湖南新宁县知县。他是庄存与的外孙,常州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宋翔凤治经以西汉今文经学为主,
八卷。清解元才修,邢其谏纂。解元才,山西朔州籍,江西吉水人。出身进士,顺治四年(1647)任济阳知县,后升户部主事。邢其谏字艾高,邑人,泰昌年间贡生,官至知州,邑之耆硕。按济阳县志,创修于明成化邑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