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卷。明薛应旂(详见《宋元资治通鉴》)撰。所载上自洪武,下至正德,以续其作《宋元资治通鉴》。然所采史料多出于杂书,故缺乏甄别,失之于轻率。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有明万历刻本四十六卷,其卷三十九为上下两卷
二十四卷。清沈涛撰。沈涛,字匏庐,浙江嘉兴人。《常山贞石志》系沈涛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官正定知府时所作。正定古为常山郡,故其书以常山为名。所收录常山石刻,自周至元,共250余种。编书时仿洪适《隶
十四卷。明陈翼飞(约1625年前后在世)编。陈翼飞字元明,平河人。平河,其属待考。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官宜兴县知县,后被弹劾。著有《慧阁诗》等。此书所录,自汉及唐皆以骈俪为主,略依《昭明文选
三卷。清黄本骥撰。黄本骥字仲良,湖南宁乡人。举人,任黔阳学教谕,生卒年未详。其书有自叙大意讲:礼制最切于人生日用的莫过于冠、婚、丧、祭四礼,冠礼已久废弃未用,因此从《谷学录》中抽出婚、丧、祭三礼,尽量
见《薛氏医案》。
四卷。明屠应埈(约1535年前后在世)撰。屠应埈,字文升,号渐山。浙江平湖人。生卒年不详。刑部尚书屠勋之子。嘉靖三十五年(1556)进士。由郎中改翰林,官至左春坊左谕德。其事迹具附戴《明史·文苑传》王
十卷。明蔡云程(约1543前后在世)撰。蔡云程,字亨之,浙江临海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八年(1529)进士,官至刑部尚书。著有《鹤田草堂集》。是集为蔡云程诗文集。凡十卷,其中文七卷,诗三卷。云程当王(世
十卷。唐陆淳(详见《春秋集传纂例》)撰。此书是陆淳转述啖助、赵匡两家攻驳三传之论的书。《纂例》一书,啖助排比科条,阐明笔削之旨,其攻击三传之论,只总举其大意。而此书则列举未入《纂例》之三传文,条列其失
一卷。明唐枢(见《易修墨守》)撰。作者认为,论《春秋》不当以褒贬看圣人,而应只录其事实,使人自见是非。对前人所谓《春秋》“字字有褒贬”之说有所矫正。今有《木钟台全集再集》本。
①二卷。清尹任修,尹足法纂。尹任,枣强县人,顺治十八年(1661)进士,康熙八年(1669)任肥城县知县。尹足法,邑人,举人出身,曾任湖广永州府永明县知县。尹任掌肥城县后,至十一年(1672),奉檄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