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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业录

八卷。明胡居仁(1434-1484)的讲学语录,由其门人,女婿余祐(1465-1528)编辑成书。胡居仁字叔心,号敬斋,余干(今属江西)人。师事吴与弼,不求功名,筑室山中,以讲学为事,寻主白鹿书院。著有《居业录类编》等。余祐字子积,号訒斋,鄱阳(今江西波阳)人,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官至吏部右侍郎。余祐于《序》中称,此书取《易》“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之意为书名。此书分《道体》、《为学》、《主敬》、《致知》、《力行》、《出处》、《治体》、《教人》、《警戒》、《辨异端》、《观圣贤》等十二类,共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每条或数字,或数十百字不等。所论包括圣贤德业、经传旨趣、学问功夫,治道修身、性命渊源,对佛老之学的批判。主要阐发程朱性理之学。他提出“心与理一”,认为天下事之理虽在外,统之在吾一心;应事接物之迹虽在外,实为吾心之所发见。所以圣人以一心之理,应天下之事,内外一致。理与气不相分离,心与理一致。心存则气清,气清则理益明。理明气清,则心益泰然。理无不善,而气有清浊。贤者因气之清,而能明其理,有其善;愚者因气之浊,以蔽其理,而失于善,流于恶。他在书中强调“王道”之外无坦途,所谓“王道”即存天理遏人欲而已。所谓天理,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所谓人欲,即不孝不悌、不睦不、不任不恤、造言乱民。存天理则人欲遏,天理必见。修身要先穷理,而穷理在于读书论事,推究到极处。他主张以义制利,不以利害义。认为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学者以此立心,便能广大高明,充之则为纯儒,推而行之即为纯王之政。强调君子应当守道安贫,此书与薛瑄《读书录》同被理学家称赞,推为醇正之作。正德(1506-1521)中,张吉曾删其书为《居业录要语》,吴廷举删其书为《居业录粹言》,陈凤梧又有《居业录类编》三十一卷,颇失胡居仁本义,所以流传不广。明人曾将此书与薛瑄《读书录》、罗钦顺《困知记》合刊,称《三先生语录》。有《四库全书》本,《正谊堂全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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