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吕新书注
三卷。清周模(生卒年不详)撰。周模为仪封(今属河南)人,是书成书于雍正甲辰(1724)年,所作的注释都是依文训义,只对鲁斋彭氏所算的黄钟围径字画中有讹误处作了订正。他在自序中称不得黄钟则十一律无由而正,然而他不求黄钟之真度,只以在声为中声,在气为中气,在人为喜怒哀乐未发与发而中节等去理解,则可谓其言可听而用之不当。是书于《四库全书》存目。
三卷。清周模(生卒年不详)撰。周模为仪封(今属河南)人,是书成书于雍正甲辰(1724)年,所作的注释都是依文训义,只对鲁斋彭氏所算的黄钟围径字画中有讹误处作了订正。他在自序中称不得黄钟则十一律无由而正,然而他不求黄钟之真度,只以在声为中声,在气为中气,在人为喜怒哀乐未发与发而中节等去理解,则可谓其言可听而用之不当。是书于《四库全书》存目。
①六卷。明龚仲敏纂修,清张太升续修,董方大续纂。张太升,霁旭,辽东人,贡士。顺治五年(1648)任嘉祥县知县。董方大字集之,拔贡出身,邑膳生。考嘉祥县志,创修于明万历县令龚仲敏。龚志为初修,所取为《东
四卷。清豫师撰。豫师,生卒年及生平事迹不详。是书首有自序,后有徐桐附识八则,及金文同、玉庆、刘名誉诸跋。《汉学商兑》为清方东树所撰。豫师之《赘言》认为:方东树所辨虽然很对,但徒争论于文字之间,以讼止讼
八卷。明栗应宏撰。栗应宏,字道甫,山西长子(今长治)人。生卒不详。嘉靖中举人。屡试不第,耕读太行山中。祥符高叔嗣谢病归,应宏往与订交,叔嗣曾作《紫团山歌》赠之。此集即叔嗣所为序。人称其“只五言近体颇有
四卷。清黄模(生卒年不详)撰。黄模字相圃,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是书前后无序跋。其征引成说凡四十余家,多不见于它书,或所引之书今日不传,或其仅据原稿,或与人同时切磋,皆未可知。如“初岁祭耒”下引洪震煊
三十三卷。清陈兆仑(1700-1771)撰。兆仑,字星斋,号句山,浙江钱塘(今杭州)人。雍正进士。乾隆初举鸿博,授内阁中书,官至通政使。精六书,善经义。时人视作文匠。曾充任《世宗实录》、《诗经补注》、
一卷。明张爵撰。张爵,号竹坡,明中期人。此书成于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清光绪《顺天府志》艺文类,著录其目,书仅一卷,现代少有传本,此为宫廷旧藏。清皇帝逊政后,广东番禺,梁鼎芬录副寓吴兴刘承斡,于
一卷。清顾栋高(详见《毛诗类释》)撰。栋高作《春秋地形口号》后,又根据自己所辑的《五礼表》,演成韵语四十四首,撰为《春秋五礼源流口号》一卷。所谓五礼,即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该书对春秋时的五礼
十六卷,清曹抡彬纂修。曹抡彬,字炳庵,贵州黄平人,进士,曾任雅州府知府。雅州府志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由知府马秉慧创修。康熙六十年(1721)知府杨文彬增辑,皆未及成书。雍正七年知府张植,踵事编纂
九卷。宋贺铸(1063-1120)撰。贺铸字方回,号庆湖遗老,卫州(今河南汲县)人。唐谏议大夫贺知章之后。性豪爽,不畏权贵,喜谈当世事,博学强记,工语言,长于度曲。因其词中有“梅子黄时雨”之句,故世称
三十五卷。明鲁论撰。鲁论,字孔壁,号西麓,江西新城人。天启中以贡生授颍州(今属安徽)州同,官至福州府同知。著有《四书通义》,已著录。本书原名《闻见录》。主要记述明代官制,以及中央和地方各级官署之职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