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制评鉴阐要
十二卷 此书为清高宗弘历御批《资治通鉴》,凡七百九十八条,由大学士刘统勋等人于乾隆三十六年(1777年)编次而成。弘历所批,大抵撰者占十分之三,改佥者占十分之七。《四库全书总目》著录此书时以为:“论世知人,无不抉微而发隐,所谓斥前代矫诬之行,辟史家诞妄之词,辨覆舛伪,折衷同异,其义旨皆古人所未发”,颇多溢美之词。而此书考订辽、金、元人名、官名、地名之误,则有一定的价值。
十二卷 此书为清高宗弘历御批《资治通鉴》,凡七百九十八条,由大学士刘统勋等人于乾隆三十六年(1777年)编次而成。弘历所批,大抵撰者占十分之三,改佥者占十分之七。《四库全书总目》著录此书时以为:“论世知人,无不抉微而发隐,所谓斥前代矫诬之行,辟史家诞妄之词,辨覆舛伪,折衷同异,其义旨皆古人所未发”,颇多溢美之词。而此书考订辽、金、元人名、官名、地名之误,则有一定的价值。
见《病机气宜保命集》。
不分卷。清黄奭(详见《汉学堂丛书》)辑。该书是《春秋纬》之一,又名《春秋纬感精符》,大体上说天人感应及灾异符瑞之事。明人孙珏说:“此言一切灾祥,皆精神所感召,而天物来符,故多述人事。”(《古微书》)案
四卷。清曾纪泽(1839-1890)撰。曾纪泽生平见《曾惠敏公文集》条。是《诗钞》分戊己二集,每集分上下卷,其称戊己者,盖因甲乙丙丁诸集皆毁于火,惟近体幸存,故以名之。戊集上卷为同治以前作品,曾经其父
五十六卷。明谢陛撰。谢陛,字少连,歙县人。此书主要记述了汉末、蜀国、吴国、魏国及晋初的历史。分本纪、内传、外传、载纪、杂传、表等,另书前有正论五条,答问二十二条,凡例四十四条,表述全书的宗旨。但在编写
六卷。清代景日昣撰。景日昣字东阳,登封(今属河南)人,康熙进士,官至户部侍郎,著有《说嵩》、《嵩岳庙史》等书。全书依据《大学》中的八条目分八类目,每类目下又分出子目至数百条,每条目下摘列了诸儒家的语录
一卷。《塞上吟》一卷。清宝鋆(生卒年未详)撰。生平详见《典试浙江纪程草》(辞目)。是集系咸丰四年(1854),衔命出使三音诺彦所作纪程诗。此年八月,行抵喀尔沁穆哈里喀顺境,译言瀚海界。三音诺彦在瀚海之
四卷。《续集》二卷。清法式善(1752-1813)撰。法式善姓乌尔济氏,原名运昌,字开文,号时帆,又号梧门。蒙古正黄旗人。乾隆四十五年(1780)进士。嘉庆中官至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著有《存素堂诗集
八卷。清吴大根编纂。吴大根,生平事迹不详。另编有《皋庑吴氏重修家乘》十卷。是编首列义仓全图,卷首为“创始兴复原委”,卷一为“前编补遗”、“交代事附”,卷二为“添置田亩”、“添造仓廒”,卷三为“收租”,
①八卷。清白为玑修,冯樾纂。白为玑,奉天铁岭人,曾任东光知县。冯樾,真定宁晋人,曾任东光县儒学教谕。东光县有志书始于明正德间,撰者为邑人廖纪。其后四次重修。白为玑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任知县后,于
一卷。明黄道周(1585-1646)撰。黄道周字幼平,一字螭若,号石斋,福建漳浦人,明代学者,书画家。学术上主张调和朱熹和陆九渊。著有《榕坛问业》、《黄石斋先生集》等。是编系从手迹录出,经十八章,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