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律意笺
二卷 明颜廷榘撰。颜廷榘,字范卿,福建永春人。生卒年不详。官九江府通判,终岷府左长史。是编取杜甫七言律诗一百五十一首,先用疏释,次加证引,名曰意笺。取以意逆志之义。其讥伪虞注之草草,持论良是。然核其所解,与伪虞注正复相等。《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二卷 明颜廷榘撰。颜廷榘,字范卿,福建永春人。生卒年不详。官九江府通判,终岷府左长史。是编取杜甫七言律诗一百五十一首,先用疏释,次加证引,名曰意笺。取以意逆志之义。其讥伪虞注之草草,持论良是。然核其所解,与伪虞注正复相等。《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六十二卷。明樊维城(生卒年不详)撰。樊维城,字亢宗,黄冈(今湖北黄冈)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除海盐县知县,迁礼部主事。天启七年(1627)坐事谪上林苑典簿。崇祯帝即位后,上书清治阉党余孽罪
十三卷。明吴伯与撰。伯与字福生,宣城(今属安徽)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官至广东按察司副使。该书本为记叙历代宰相守令等大臣事迹,然此本十三卷已失守令之内容。书中所采材料,大多来自史传,亦间录
四十卷,首一卷。清陈宝善、孙熹修,王棻纂,陈钟英、郑锡臬续修,王咏霓续纂。此志为同治七年(1868)修,光绪元年(1875)续修,三年(1877)刻本。卷首叙录、姓氏、凡例、舆图。卷一至三地理志。卷四
三卷。作者不详。内容是记述燕太子丹派荆柯行刺秦始皇的故事,与《史记·刺客列传》所记大同小异。此书不见于《汉书·艺文志》,至《隋书·经籍志》始载入小说家。书中的故事在东汉时应邵的《风俗通》、王充的《论衡
三卷。南宋薛据(生卒年不详)编。薛据字叔容,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官至浙东常平提举。林德旸《霁山集·二薛先生文集序》称“薛氏世学盖三百年,玉成公学于慈湖杨敬仲,刊华据实,犹程门绪余,以弓冶授其子叔容。
①十卷。明胡颂纂修。胡颂,金华县人。《金华县志》万历二十六年(1598)刻本。此志分舆地、官政、人物、杂志四大类,惟以艺文析出,别立一类,为内外篇。又添立要害一目,均为卓识。纂修者姓氏一页,应改订于义
一卷。明吕维祮撰。吕维祮字吉孺,河南新安(今河南新安)人。吕维祺之弟,曾任乐平知县。维祮撰《孝经翼》,意在支持其兄维祺的见解,所说义多精当贴切。如解释“身”与“道”时云“身,动物也,见异而迁,故曰立;
不分卷。清杨廷芝撰。杨廷芝字仁圃,山东蓬莱(今山东蓬莱)人。是书题云“遵朱会通”,大旨详于自序。廷芝以为朱子教人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故《宪问》篇“不患”章尝四见,而注云,凡指同而文不
十二卷。清邵向荣(生卒年不详)撰。向荣字东葵,余姚(今属浙江省)人。康熙五十一年进士,官镇海县教谕。此书杂释诸经,包括《易》、《书》、《诗》、《春秋》、《周礼》、《礼记》、《论语》、《孟子》。主要是引
全名《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元代政书。不署撰人姓名。在元成宗时期,曾规定各地官府抄集中统以来的律会条文,并置簿编写检举,作为官吏遵循的依据。至英宗时,又加以续辑。《元典章》就是这样一种地方胥吏记抄法会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