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或问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十二卷。清连斗山撰。斗山字叔度,河南许州(今河南许昌)人。是书第一卷为总目凡例,其中录圣制日知荟说十则,钦定周官总辨八条;第二、三卷为《天官冢宰》上、下;第四、五卷为《地官司徒》上、下;第六、七卷为《
一卷。宋徐晋卿撰。晋卿生卒年及里贯失考,宋仁宗皇璠中为将仕郎、试秘书省校书郎。此书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郑樵《通志·艺文略》、焦翚《国史经籍志》等书都不见著录。朱彝尊《经义考·
六卷。明吕维棋(1587-1641)撰。吕维棋字介孺,号豫石,新安(今属河南)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中进士。历任兖州推官、吏部主事、尚宝卿、太常卿、南京户部侍郎、南京兵部尚书等职。曾讲学于芝泉书
二卷。清俞樾撰。是书为《诸子平议》之第十三种。此书订正卢文弨校者甚多,如谓宗首臣故曰十九字,且谓天何十六字,产子曰为大夫治可也十五字,皆为贾子原文;若与臣下相残四十一字,与《大都》本是一篇。等齐“在所
三卷。清王绳生撰。绳生里贯、生平事迹不详。该书已经残缺,今仅存第一卷至第三卷,所释仅限于隐公。体例大体上先录《左传》原文,而以杜预《春秋经传集解》、陆德明《经典释文》音义附注于下。然后掇拾周秦以来各家
五卷,清钱大昕撰。作者详见前条。此书也是在《廿二史考异》刊成后,续有所得编成,共五卷,《三国志》、《晋书》为一卷,《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南史》、《北史》、《唐书》为一卷
七种,三十九卷。清苏源生(详见《大学臆说》)撰辑。是书分两部分,前部分为自撰辑书,包括《记过斋赠言》一卷附《言行略》一卷《崇祀乡贤录》一卷、《记过斋文稿》二卷、《贞寿堂赠言》一卷(辑)、《师友札记》四
一卷。清丁显撰。显字问渔,陕西山阳人。是书因李汝珍《音鉴》而作。其大旨则遵李书二十二字,区别唇舌腭齿喉为九声,并三十六母为二十一母:曰见、溪(群)、疑,属腭声;曰端、透(定)、泥,属舌头声;曰帮、滂(
一卷。清甘氏族人撰。此为康熙朝云贵总督甘文焜家谱。前有文焜子国基及其从子国堂序,次谱法凡例四十五则,次甘氏宗谱总图,次甘氏世次宗派表。综观全谱,断制谨严,体裁缜密。现存旧抄本。
一卷。陈沈文阿(503-563)撰,清马国翰辑。文阿字国卫,吴兴武康(今浙江德清)人,著名学者沈峻子。少习父业,研精章句。他博采先儒异同,自为义疏,通《三礼》及《春秋》三传,位列五经博士。梁简文帝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