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卷。清代王复礼撰。王复礼见《家礼辨定》条。此书编撰宗旨是维护王守仁学说,调停朱、陆二派之争。全书分以下几部分内容,第一卷为《朱子晚年定论》,第二卷为《陆子定论》、第三卷为《王子定论》,第四卷摘录诸家
一卷。马其昶(详见《大学谊诂》)撰。是书以《朱子章句》为主,兼采郑康成、孔沖远之说,间下己见。每段后有总解,融贯一节之意。大抵对三家之说,各取所长,不墨守成规,期达经旨。义取丰实,语删枝蔓。其释“致中
一卷。清张行孚(生卒年不详)撰。张行孚,字子中,安吉(今浙江安吉县)人。同治年间中举人。张行孚为了阻止一些人利用古书上所讲的养蚕方法来混淆视听,阻挠生产熟手的劳动,便写下了《蚕事要略》一书。书中将古今
①六卷。清姜兆锡撰。姜兆锡(1666-1745)字上均,江苏丹阳人。康熙二十九年(1696年)举人。乾隆元年(1736年)荐充“三礼馆”纂修官。精《三礼》之学。著《礼记章义》、《周易本义述蕴》、《周礼
即《鸳鸯针》之三四卷。见《鸳鸯针》。
见《格物通》。
一卷。魏董勋(其事迹不详)撰,清马国翰辑。此书《隋书·经籍志》作十卷,《旧唐书·经籍志》亦作十卷,盖至唐时,其书犹完存,今则佚矣。马国翰从张华《神异经注》、杜公瞻《荆楚岁时记注》、周处《风土记》、《太
三集。黄浚编著。此书每集分上、下两卷,每卷一册,珂罗版影印,线装。书中除收录甲骨外,还收集了铜器、玉器、骨器、陶范等物。初集出版于1935年2月。上卷有柯昌泗序。下卷收录甲骨文拓片二百四十九片,其中倒
一卷。明林塾(生卒不详)撰。林塾,莆田(今福建省莆田县)人,明宏治十五年(1502)进士,官至浙江布政司参议。他考订明惠帝建文年间诸臣前史无记载者54人,编为《拾遗书》,但所载与其前诸书略同,行文简略
四卷。即《五色石》的前四卷。内容见《五色石》。本衙藏板本,藏大连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