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名贤小记
一卷。清徐晟(生卒年不详)撰。晟字桢起,一字损之,别署秦台樵史、活埋庵主人,徐树丕子。该书为续文震孟姑苏《名贤小纪》而作。起隆庆万历至崇祯为一卷,自甲申死事诸贤迄于明遗隐逸为一卷。今此本二十五篇,附见十三人,通作一卷,中多涂改,可能为徐晟手稿。其间崇祯死事诸臣,尚多缺略,所谓明遗隐逸悉无之,疑非全书。其下编可能已佚。前有自序及吴翌凤序。现有《涵芳楼秘笈》本。
一卷。清徐晟(生卒年不详)撰。晟字桢起,一字损之,别署秦台樵史、活埋庵主人,徐树丕子。该书为续文震孟姑苏《名贤小纪》而作。起隆庆万历至崇祯为一卷,自甲申死事诸贤迄于明遗隐逸为一卷。今此本二十五篇,附见十三人,通作一卷,中多涂改,可能为徐晟手稿。其间崇祯死事诸臣,尚多缺略,所谓明遗隐逸悉无之,疑非全书。其下编可能已佚。前有自序及吴翌凤序。现有《涵芳楼秘笈》本。
十二卷,首一卷。清董钟骥修,陈天枢纂。董钟骥,同治年间,任宁洋县知县。陈天枢,举人。考宁洋县志,创修于明。其后又先后三修。咸丰三年(1853),邑志旧板毁于兵乱,所剩仅残编断简,迄无完书。董钟骥任县令
一卷。马其昶(详见《大学谊诂》)撰。是书为其昶所著《三经谊诂》之一。《中庸》分章,诸家各异。郑注孔疏分为三十三节,朱子沿袭,只与注、疏本的第次不同。其昶则分八章,而各申明其说。其诂:“中庸”二字,说“
不分卷。明黄汝亨(1558-1626)撰。汝亨生平事迹见《古奏议》条。该书主要记叙历代廉吏的事迹。汝亨之前,宋代费枢已作有《廉吏传》,然汝亨认为该书只录春秋至五代、且只有一百一十四人,尚为阙略,故搜采
二十九卷,首一卷。钱祥保等修,桂邦杰纂。钱祥保、桂邦杰,生平俱见本书民国《江都县续志》。此志主要继前志后,记甘、江合并前三十年中邑内之事。记事下限断至清宣统三年(1911),惟《人物》门目,殁于民国者
(民国二十三年山东图书馆排印本)。屈万里撰。此书由山东图书馆所藏原石,以今隶传录而成。共一百二十五石。其中已见于上虞罗振玉集录的有十四石。此外皆三家集拓之本所未见。开封关葆谦《字谱》也未录。可与阿维越
不分卷。清王筠撰。参见《说文句读》。是书乃是《四库全书辨正通俗文字》的续修重订本,不仅刊正了其中的讹误,而且检《广韵》增加若干字,另外还改以字画多少排次。与《四库全书辨正通俗文字》另一重订本,清黄培芳
①四卷,清宋国用修,洪泮洙纂。宋国用,满洲正白旗人,监生,康熙二十三年(1683)知县。洪泮洙,广东遂溪人。遂溪历来无志,只能从府志中得其概,阙略不详。康熙二十六年(1687)修《大清一统志》,通行直
十卷。清汪龙(详见《毛诗异义》)撰。此书大旨在于申明郑笺。考其所学,师出归安丁小尺,又与金坛段玉裁相交,因此他说诗,笃守传笺,而尤其遵循训诂通假之理。此书虽名申成,但也只就可以阐发的加以引申,至于偏执
见《痘疹博爱心鉴》。
四卷。作者不详。本传奇共二十七出,写龙图阁大学士包拯审理四件狱讼案件,平反冤狱之事。第一出至第八出为酒案,写临川人高阳在元宵节醉酒后到街头观灯,与富户雷士春发生冲突。雷士春之侄名应元,是道士,图其伯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