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辩正论

辩正论

十卷。唐代释法琳撰。法琳生平事迹详见《破邪论》辞条。法琳为进一步转移当时社会的视听,改变世人对佛教的看法,争取皇上的同情与支持,在继《破邪论》之后,又作《辩正论》十卷。东宫学士陈子良为之作序。《辩正论》一书约成书于贞观六年(632)。有十二篇,即:第一、三教治道篇,第二、十代奉佛篇,第三、佛道先后篇,第四、释李师资篇,第五、十喻篇。第六、九箴篇,第七、气为道本篇,第八、信毁交报篇,第九、品藻众书篇,第十、出道伪谬篇,第十一、历代相承篇,第十二,归心有地篇。在十代奉佛篇中,列述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唐,十代君主公卿通儒信佛者的名字,略述历史君王公卿学识,造寺度僧之事迹。十喻、九箴两篇,因道士李仲卿作《十异九迷论》贬斥佛教,故以“十喻”加以说明,以“九箴”加以诫之。在出道伪谬篇中,列举道经中剽窃佛经之处。在归心有地篇中,列梁武帝舍道敕,梁邵陵王舍道启,法琳与尚书右仆射蔡国公启。此书与《破邪论》一样,发挥了积极的护教作用。贞观元年(627),太宗舍出太和宫为高祖立龙田寺,以法琳为寺主。贞观十一年(637),太宗欲推尊以老子李耳为始祖的道教,诏令道士女冠的位次排在僧尼之前。对此僧众推举法琳上表抗争,太宗不从。贞观十三年(639),道士秦世英趁此诋毁法琳,诬称他的《辩正论》是借此讪谤皇帝的先祖,有罔上之罪。太宗闻言大怒,令汰僧尼,逮捕法琳,判他死刑。后太宗又诏令法琳念观音七天,看有无灵感,以观后效,再做论处。期至,法琳回答太宗所问:“七日以来,不念观音,唯念陛下”。太宗遂改判他流徙益州(治所在今四川成都)。《辩正论》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原因在于法琳深入了解道教内幕,使其书中保存了不少有关道教的原始资料,而这些又可作为现代研究道教史的重要依据。另外,应特别指出的是法琳考查出唐代的祖先实出于元魏拓拔氏,并非是道教创始人老子李耳,为后人研究隋唐氏族问题提供了新的线索。现见载版本有毗陵刻经处本。

猜你喜欢

  • 广灵县补志

    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杨亦铭纂修。杨亦铭字鼎臣,河南商城人,出身优贡,光绪六年(1880)任广灵县知县。光绪六年,杨亦铭掌广灵,适奉檄修志。亦铭邀集众绅,商议补修之事。不久即设局,分派筹费,广询父老

  • 广续方言拾遗

    一卷。清程先甲撰。体例仿《广续方言》,序次依《尔雅》,但不标目。辑录方俗词凡一百零七条,引自药书医书者居多。有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木活字本。

  • 夏小正通释

    一卷。清梁章钜(1775-1849)撰。梁章钜,字闳中,又字茝林、长乐(今福建闽侯)人。嘉庆七年(1802)进士,道光间官至江苏巡抚兼署两江总督,有是书及《经尘》、《清书录》、《称谓录》、《金石书画题

  • 东莱吕紫微杂说

    见《紫微杂说》。

  • 读骚别论

    一卷。清顾成天(详见《离骚解》)撰。抄本称《离骚附论》(见《楚辞书目五种》)。《附论》之名,更合实际。因《离骚》已有注解,《九章》以下各篇未有注解,在论述《离骚》后附论其他各篇。所论篇目有《离骚》、《

  • 浚河事例

    一卷。清盛沅撰。盛沅,官至户部侍郎。此书为其候补之时所成。光绪刻本。共一卷,取《宋史河渠志》、《明神宗实录》、《治河方略》、《河渠纪闻》诸书之论黄河浚治事务者,摘而录之。于沿流筑防、费用多寡及行河淘沙

  • 石鼓文音释

    共四卷(《石鼓文音释》三卷,《附录》一卷)。明杨慎(1488-1599)撰。杨慎生平著述,见《奇字韵》。此书卷一为石鼓古文,卷二为音释,卷三为今文。附录则为唐韦应物至明李东阳等所作石鼓诗,凡五篇。卷首

  • 荣经县志

    二十卷首一卷,清贺泽、王琢修,张赵才纂。王琢,汉源人,曾知荣经县事。张赵才,邑人。荣经县志,明末创于邑令无锡张维斗,盖取宋子恭所辑者润色订正之,而于舆图、食货、风俗、官署、桥梁、官迹、选举、艺文诸目,

  • 书经考略

    一卷。清张眉大撰。张眉大字紫雨,湖南湘乡人,官至广东儋州知州。此书多引前人成说,偶尔也发表自己的一些见解,条下间有其子张楙和张栩桐的按语。张眉大论及古文,则采阎若璩、惠栋之说,但他又认为,古文虽伪,也

  • 玉搔头

    清李渔(详见《闲情偶寄》)撰。此剧写武宗将朝中之事委托于许进父子,而与江彬微服到大同。临幸妓女刘倩倩,假名威武将军。临别,以玉搔头做为信物,回来途中把它丢失了,为威武将军范钦之女所得。当武宗遣内侍去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