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清代童能灵撰。此书是作者多年关于“理”、“气”、“仁”等方面的札记心得。首卷为“言心”,此卷中提出:“……心其精,形气之渣滓也”。第二卷为“言性”,提出:“气质中亦有义理。”第三卷为“言仁”,提
二卷。附桑蚕说一卷。清方大湜(?-1886)撰。方大湜,巴陵(今湖南岳阳市)人。做过地方官,有政绩。《桑蚕提要》二卷,卷一为桑政,共二十二条,九十六则。附录六条,十二则。卷二为桑事,共四十条,一百六十
六卷。清杜宗岳撰。杜宗岳字镜泉,号愚谷。山东福山人。此书成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以独出新解为主,许多看法与前人不同,独到之处甚多。如谓每一卦内阴阳不拘,阳是君子,阴是小人,而君子有君子之用,小人
二十卷。《附录》一卷。明李承箕(1452-1505)撰。李承箕,字世卿,自号大厓居士,嘉鱼(今湖北嘉鱼县)人。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举人。其兄承芳,二人皆好学之士,时人称为“嘉鱼二李”,有名声。曾
见《七书讲义》。
三卷。又名《周易孔义》。明高攀龙(1562-1626)撰。攀龙字云从,一字存之,号景逸,无锡(今江苏无锡)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官至左都御史,赠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卒谥忠宪。《明史》有本传。
清乾隆间编次。乾隆三十九年(1774)至五十三年(1788)间,政府屡次向各省颁发禁毁书目。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姚觐元曾将其收入《清代禁毁书目》,清人荣柱(官至盛京刑部侍郎)亦曾刊行之。此目收书六百八
十四卷,清陈志仪纂修。陈志仪(参见《顺德县志》),乾隆十八年(1753)县令。旧志例修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县令张进贤,析郡志为县志。六十一年(1722)县令续修,增补职官选举。乾隆十八(175
二卷。南宋吴如愚(生卒年不详)撰。吴如愚字子发,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少以父荫补承信郎,监福州连江商税,再调常熟,解职返归故里。嘉熙二年(1238),经丞相乔行简奏荐,改授承信郎,差充秘阁校勘。他精通
见苏辙《道德经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