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火指肝火,与木火刑金同义。见该条。②火指心火或火热之邪,心火炽盛可耗伤肺阴,引起喘咳痰血;热邪炽盛,热郁于肺或痰热阻肺,可出现高热,呼吸急促,鼻翼煽动,甚或咳血、咯血等症。
出《小儿药证直诀》。即肺脏怯。详该条。
《兰室秘藏·胃脘痛门》方。炮姜、炮附子、黄连(酒浸)、黄柏(酒浸)、枳壳(酒浸)、生地黄(酒洗)、川芎、蔓荆子各三分,防风、人参、郁李仁、橘红各五分,当归身(酒洗)六分,半夏、升麻各七分,藁本、甘草各
见《辽宁经济植物志》。为斩龙剑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出《灵枢·经脉》。脾主肌肉,舌以肌肉为本,脾衰则舌痿。或因阴液耗损,筋脉失养所致。新病舌干红而痿,是热灼阴伤;久病舌绛而痿,是阴亏已极;久病舌淡白而痿,是气血俱虚。症见舌短缩而痿,肌肉软。治宜
病证名。属痛经证型之一。多因情志抑郁,气机不畅,气滞则血涩,冲任血行郁阻,不通则痛。每在经前或经行时,下腹部胀甚于痛,或兼胸乳胀闷不舒,经行涩滞不畅。治宜行气开郁止痛。方用加味乌药汤、七制香附丸、金铃
见针灸四书条。
证名。指睛不转而上视。乃病情危重见症。《素问·三部九候论》:“足太阳气绝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素问·诊要经终论》:“太阳之脉,其终也戴眼,……绝汗乃出,出则死矣。”多因正气耗竭,使神志不慧,
伤寒著作。清舒诏(驰远)撰。作者提示伤寒六经病证的主证及治法。后附医案二则。现存多种刊本。
出《天宝本草》。为阴地蕨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