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即蛔虫病儿感染痧毒而致蛔结之证。小儿素患蛔虫病,因痧毒内犯,致蛔死而与肠中糟粕相结,引起腹中大痛,大便不通。宜用三棱针刺腿弯、臂弯痧筋上,流出紫黑毒血;另用大黄芒硝煎汤稍冷服之,下其死蛔与宿粪
精血或津液亏虚,导致阴阳平衡失调,阳气失去制约而浮动;阳又能使阴液进一步亏损,互为因果。症见潮热、颧红、盗汗、五心烦热、咳血、消瘦或失眠、烦躁易怒,或遗精、性欲亢进,舌红而干,脉细数等。治疗原则宜育阴
出《素问·移精变气论》。①损伤病证分类之一。一般指扑击跌仆所致皮肤、肌肉、筋骨的损伤。②与七情内伤相对而言。可指六淫外邪所伤,如伤风、伤寒、伤湿、伤暑等。
病名。见葛洪《肘后备急方》卷六。系指各种昆虫误入外耳道。应立即设法取出之。宜先选用油剂、葱汁、大蒜汁或氯仿液等滴耳,将昆虫杀死后取出,取出时切勿损及鼓膜。
【生卒】:十世纪【介绍】:北宋医家。曾任翰林医官。奉命与尚药奉御刘翰、翰林医官翟煦、吴复珪、王光祐、陈昭遇等共同修订本草,编成《开宝详定本草》(简称《开宝本草》)20卷。
养生术语。神,指意念精神。存神,即控制意念,集中精神。修炼气功由此而“入静”。有时也指身中部位,并认为这些部位都各有神主之。《后汉书·冯衍传》:“守寂寞而存神。”
古代针灸宜忌的一种说法。《黄帝虾蟆经》:“神所藏行,不可犯伤。”意为人神在人体按时巡行各部,其所在部位,不宜针灸。
书名。3卷。清·阎纯玺撰。刊于1730年。分述胎前、临产、产后的多种病证。书中对产科各病的诊断和治疗,在参考前人方书的基础上,阐述了作者的心得。文字较通俗,对后世有一定的影响。1935年又有沈棪增订本
病证名。见清·王实颖《广嗣五种备要》。多因产后失血,肝血不足或情志不遂所致。症见胸膈不舒,多怒等。治宜生化汤去桃仁加木香末二分。若轻产重气,偏用香附、乌药、枳壳之类,则元气反损,满闷益增。
见《本草纲目》。为蚕豆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