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院判
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指热邪犯胃,或过食煎炒炙煿以致胃中燥热的病症,症见口渴、口臭、易饥嘈杂、小便短赤、大便秘结等。若胃热化火,则见口腔糜烂、牙龈肿痛等。治疗初宜清胃泻火,后宜滋养胃阴。
《奇效良方》卷二十二方。前胡、人参、官桂、茯苓(去皮)、柴胡、炒桔梗、黄芩(去黑心)、生地黄、旋覆花、炙甘草、玄参各一两,麦门冬(去心)、半夏(洗七次)、白术各一两半,厚朴(去粗皮,生姜汁炒)二两。为
见《浙江民间常用草药》。为虎刺之别名,详该条。
出《新修本草》。即绿矾,详该条。
病名。见《外科启玄》。即疔疮之生于鼻内者。《医宗金鉴》卷六十五:“此证生于鼻孔内,鼻窍肿塞,胀痛引脑门,甚则唇腮俱作浮肿,由肺经火毒凝结而成。”治宜大剂量清热解毒,佐以止痛排脓,临症须密切观察,预防疔
气功功法。为小周天的全称。详该条。
病证名。出《金匮要略·血痹虚劳病脉证并治》。指因饥饿致伤者。《景岳全书·饮食门》:“凡失饥伤饱,损及脾胃,多令人胸膈痞闷,不能消化……神体困倦,此皆脾气受伤,中虚而然。”饥饿损伤脾胃者,初宜少之子清稀
七情郁证之一。见《类证治裁》卷三。《张氏医通·惊》:“惊则气乱,郁而生火生涎,涎与气搏,变生诸证。”症见短气、自汗、眠多异梦者,宜用温胆汤、远志丸、龙齿清魂散等方。若见胆怯神迷者,宜用人参、枣仁、茯神
病名。指足部麻木疼痛不能行走的一种痹症。多由气血不足所致。《灵枢·阴阳二十五人》:“足阳明之下,……血气皆少则无毛,有则稀枯悴,善痿厥足痹。”
出《素问·调经论》。与大经对举,指浅浮于体表的络脉,或指孙络,参见大经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