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肘关节拘挛,难以屈伸。《灵枢·经脉》:“手少阳之别,……病实则肘挛。”马莳注:“邪气有余而实则为肘挛。”参见挛、拘挛条。
病名。见《万病回春·泄泻》。即滑泄。详该条。
见类方准绳条。
五官之一。即眼。为视觉器官。眼的生理功能与全身脏腑经络均有关系。《灵枢·大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精之窠为眼。”《灵枢·邪气脏腑病形》:“十二经脉,三百六十五络,其血皆上于面而走空窍
煎药法之。气味芳香的药物如薄荷、木香、砂仁等,是借其挥发油取效的。如煎煮过久,则其有效成份可挥发失效,故宜在其它药物将煎好时才放入,稍煎即可。另外,大黄后下,可使其泻下作用更显著。
见清·汪双池《医林纂要·药性》。为天胡荽之别名,详该条。
痰证之一。见《泰定养生主论》。即酒痰。详见该条。
见《素问·脉要精微论》,指因五脏精气衰败而致相应的身体部位失去正常的强健状态。五脏各与身体的一定部位相通应,五脏精气充沛则形体强健,若脏气虚衰则相应部位失养而呈现失强体征。如腰为肾之腑,腰脊强直,转摇
见《本草纲目》。为石蒜之别名,详该条。
见《医宗金鉴》卷三十九。即阴暑。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