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助阳气以抑制阴寒邪气的治法,见《医门法律》卷一。该法为温补学派治疗立法的主要依据,认为“天之大宝,只此一丸红日;人之大宝,只此一息真阳”,“故阳性畏其衰,阴性畏其盛”(《类经附翼·大宝论》),因此治
即足第四趾。又称次小趾。《灵枢·经筋》:“足少阳之筋,起于小趾次趾,上结外踝。”
见《桂海虞衡志》。即沉香,详该条。
病证名。指内有积热,而又外感风寒(或风热)所致的吐血。《症因脉治》卷二:“外感吐血之因,内有积热,诸经火盛,外有风寒,束其肌表,血络热甚,不得外越,妄行上冲。”因风热者,兼见发热头痛,鼻干口燥,或有咳
见《本草纲目》。为苹之别名,详该条。
针刺方法之一。指进针时,针体与穴位皮肤呈60°左右刺入的刺法。主要用于骨骼边缘和肌肉浅薄处的穴位。在运用某些针刺手法进行催气时亦常使用。斜刺时,采取或上、或下、或左、或右的方向,则根据具体穴位或补泻要
即伐木丸,见该条。
运气学说术语,出《素问·六元正纪大论》。按五音建运理论,征代表火运,故太过之火运称为太征。
病证名。见《中国医学大辞典》。《类证治裁·喘症》:“肾阳虚而气脱,孤阳浮越,面赤烦躁,火不归元,七味地黄丸加人参、麦冬,肾不纳气,身动即喘,阴阳枢纽失交,急须镇摄,肾气汤加沉香,从阴引阳;都气丸入青铅
出《太平圣惠方》。为芜荑之处方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