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灸法之一。用水煮艾或其他药物以其热气熏患处;或用火燃艾以其烟薰患处称为薰灸。《肘后备急方》:“中风掣痛,不仁不随,并以干艾斛许,揉团纳瓦甑中,并下塞诸孔,独留一目,以痛处着甑目而烧艾薰之,一时即知矣。
即小儿寒厥,详小儿厥证、小儿寒厥条。
即鬥齿。详该条。
出《独行方》。为合欢皮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指痛在下身者。见《张氏医通·身体痛》。多由湿热相搏下注所致。治宜清热利湿,可用黄柏、苍术等煎服。若小便不利者,宜用五苓散、二妙丸等方。
【介绍】:见史堪条。
病名。《诸病源候论》卷二十九:“劳伤血气,热乘虚而入于其经,邪随血气至耳,热气聚,则生脓汁,故谓之聤耳。”①泛指耳窍中流脓者。②仅指耳中出脓带黄色者。此外,又把其脓带白色者名缠耳;脓带青色者名震耳;脓
眼科病证。见《审视瑶函》。即赤脉贯睛,详该条。
出《证治准绳·幼科》。指冬春之季寒邪侵犯肺卫而致的喘嗽。症见恶寒无汗,咳嗽气急。治宜发散寒邪,宣肺利气。用荆防败毒散或华盖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