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见《中国药用植物图鉴》。为核桃楸果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出《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十五。指瘤体日久破溃化脓者。
【生卒】:十六世纪上半叶【介绍】:明代官吏。江苏人。因病,经医生治愈,后在官事余暇搜集古方,并汇集当地医生的医案及秘方,编成《医方集略》一书(1545年)。
痰证之一。见《不居集》卷十七。即风痰。详见该条。
《马培之外科医案》方。①当归、丹参、茯苓各二钱,白蒺藜三钱,乌药、橘红各八分,秦艽、白芍药各一钱半,续断一钱,红花五分,桂枝四分,老姜一片。水煎服。治风冷着于肝俞,五、六椎两旁作痛,牵引胁肋。②苏梗、
诊察小儿指纹的部位。见《奇效良方》。即气关。详该条。
书名。8卷。清·尤怡编撰。刊于1810年。卷1~2论太阳证,其治法分正治、权变、斡旋、救逆、类病等法;卷3~4论阳明证,分正治法、明辨法、杂治法;卷5论少阳证,分正治法、权变法、刺法;卷6论太阴诸法、
亦称血分寒。指寒之在血分者。症见肢体麻木疲软,皮肤不泽,手足清冷,心腹怕寒,腹有块痛,得热则止,女子月事后期而痛,脉细而缓,法当温之。(《证治汇补》)详见血寒证各条。
见《本草经疏》。为大腹皮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