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科医学指南
见幼科指南条。
见幼科指南条。
见《草药手册》。为了哥王之别名,详该条。
①内外邪气相合为病。《素问·咳论》:“皮毛者肺之合也,皮毛先受邪气,邪气以从其合也。其寒饮食入胃,从肺脉上至于肺,则肺寒,肺寒则外内合邪,因而客之,则为肺咳。”②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邪气结合侵犯人体,或从
见《中药志》。为甲香之别名,详该条。
某些疾病的病理产物或致病因素。不论因病生痰,或因痰致病,均与肺、脾二脏有关,有“脾为生痰之源,肺为贮痰之器”的说法。①指呼吸道分泌的病理产物。如热痰、寒痰、燥痰等。②指病因病证。如风痰、痰火、痰湿、痰
病名。见《证治准绳·疡医》。多由风湿热毒熏蒸所致。症见耳廓上生疮,痛流黄水,时发时愈。治宜清热除湿。可选用黄连解毒汤、五味消毒饮、温胆汤等加减。外用胡粉散。
刺法术语。指针刺应根据气血盛衰而施行补泻之法。《素问·八正神明论》:“泻必用方:方者,以气方盛也,以月方满也,以日方温也,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而内(纳)针,乃复侯其方吸而转针,乃复侯其方呼而徐引针,故
病位在内的疾病,用内服药消除之。《素问·五常政大论》:“上取下取,内取外取,以求其过。”
病证名。《叶氏女科证治》:“形瘦经少,此气血弱也。宜服加味四物汤(四物汤加人参、香附、甘草、生姜、大枣)。”
出《伤寒论》。指误用烧针、熏、熨、灸等火法,由此导致的变证。如《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起卧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柯琴注:“伤寒者,寒
参肺脾两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