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见颜直之条。
见《湖南药物志》。为地桃花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小儿丹毒的一种。明·秦景明《幼科金针》:“小儿三焦风热,乘于肌表,风动火生,风火相搏,自发寒热,遍身如丹,似痧非痧,斑如雪片,上有风粟,发之多痒,烦渴焦躁者,蚂蚁丹也,以化斑解毒汤主之。”
指秋月感受湿热或燥热所致的咳嗽。《不居集》卷十五:“秋月咳嗽,秋月咳而身热自汗,口干便赤,脉虚而洪者,白虎汤;身热而烦,气高而短,心下痞满,四肢困倦,精神短少,香薷饮;若病邪既去,宜补中益气汤加山药、
出《卫生易简方》。为牛蒡子之别名,详该条。
法医学著作。简称《洗冤录》又称《宋提刑洗冤集录》。宋·宋慈撰。刊于1247年。原书10余卷。明代以后只有4卷本流传,并有不少的注释本和增补本。作者在继承前代我国法医学著作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反映和总结
见《本草从新》。为明党参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出《小儿卫生总微论方》。指耳聋之轻症。轻小之声音不辨,重大之声音可闻。多由风邪乘入少阳之经,邪结耳内,与正相搏,气停壅滞,阻于耳窍而成。治宜祛风通窍。用通鸣散(《证治准绳》:菖蒲、远志、柴胡、
古人对胎前用药提出的禁忌。指不可过于发汗、攻下、利小便,将此列为三禁,以免损伤胃气及胎元。因过汗亡阳伤气,过下亡阴伤血,过利小便损伤津液。临症时应根据病情灵活掌握。
《不居集》上集卷十方。燕窝、海参、淡火肉、鳗鱼。水煮,或入鲜紫河车一具,同煮极烂,取汁饮用。治虚劳日久,脾胃薄弱者。若遗精,加鱼鳔;泄泻,加莲子肉、山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