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名。见《银海精微》。即眼睑。详该条。
见《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即肘骨。详该条。
①脏腑经脉之气逆乱所产生的病证。《灵枢·五乱》:“故气乱于心,则烦心密嘿,俛首静伏;乱于肺,则俛仰喘喝,接手以呼;乱于肠胃,则为霍乱;乱于臂胫则为四厥;乱于头,则为厥逆,头重眩仆。”《素问·宣明五气篇
病证名。伤食之一。见《张氏医通》卷二:“伤蟹腹痛者,丁香、紫苏、生姜。”《证治要诀·伤食泻》:“食蟹,太过致伤,一味丁香足以治之。”《世医得效方》卷四:“鱼蟹积,香苏散多加生姜陈皮煎。”参见伤食条。
见《外科正宗》卷一。指辨识疮疡之属于半阴半阳证者。如见疮疡漫肿不高,似阳证而不甚焮热肿痛,似阴证而不甚木硬平塌;微红微热,似冷而非冷,不肿而实;似热而非热,虽肿而实虚;痛而无脓,肿不易消,不易溃脓;溃
病证名。指人体脏腑、气血损伤,或内邪上扰所致的一类头痛。《景岳全书·杂证谟》:“至若内伤头痛,则不得以三阳为拘矣。”内伤头痛,一般起病较缓,时作时止,遇劳累受风,或情志刺激则常易发作,并有脏腑气血不足
谓足太阳经筋的分枝,统管眼之上部。隋·杨上善《黄帝内经太素》卷十三:“足大(太)阳之筋起于小指之上……其支者,为目上纲。”
又称食治。根据食物不同的性味,作用于不同脏器,而起着调理和治疗的作用。《备急千金要方》有食治门,搜集《内经》至唐代以前用食物治疗疾病的记述,为著名食疗专辑之一。
证名。指容易悲哀或无故悲伤之症。出《素问·风论》。又称喜悲、悲。多因肺燥,心肝血虚,心火炽盛所致。《杂病源流犀烛·惊悸悲恐怒忧思源流》:“所谓善悲者,不必实有可悲之事,心中只是怏悒不快。”加味温胆汤,
皮肤上细小的皱纹。《灵枢·阴阳二十五人》:“面多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