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丹溪心法条。
痧证之一。指痧之急发痛晕而危者。《杂病源流犀烛·痧胀源流》:“紧痧,其痛急,霎时晕倒,不消半刻即死,故曰紧。若知之者,急为放血焠刮。”方用涤痧丸。参见痧条。
见大观本草条。
病名。出《疡医准绳》卷四。凡有头疽顶部疮头较多,其疮口多呈粟样脓粒,状似莲蓬发。均称莲蓬发。证治见有头疽条。
见《普济方》卷七十八。即照水丹。见该条。
参见痘疹定论条。
十二经筋之一。《灵枢·经筋》:“足厥阴之筋,起于大指之上,上结于内踝之前,上循胫,上结内辅之下,上循阴股,结于阴器,络诸筋。”经筋从足大趾的上边起始,向上结于内踝之前,沿着胫骨内侧,结于内辅(胫骨内踝
出《丹溪心法》。即钩虫病。详该条。
见《云南中草药选》。为狗筋蔓之别名,详该条。
①见《中药志》。即川木通。②见《中药鉴别手册》。即淮通。各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