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卫济宝书》卷下。即生肌法。见该条。
证名。见《温疫论》。是瘟疫、温热病欲作汗解时的症候。多见于体质充盛之人,阳气冲击,不能顿开,故忽然狂躁,坐卧不安,少时大汗淋漓,邪从汗解,脉静身凉而愈。
宋代医官职称。系翰林医官院中最高医官之副职,共2人,协助院使主管全院之工作。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指虚损由下部脏腑发展到上部脏腑的病机。参见上损及下条。
证名。见《景岳全书·杂证谟》。亦名阳汗。详该条。
见《白喉忌表抉微》。即一不可刮破,刮破则毒气涣散;二不可近火,恐外火引动内火,病必加重;三不可多卧,人卧则气上逆,毒气难骤降。此三不可,是指治疗过程中的注意或禁忌。虽不尽然,但有参考价值。
病证名。《诸病源候论》卷二十八:“血气虚则肤腠开而受风,风客于睑肤之间,所以其皮缓纵,垂覆于目,则不能开,世呼为睢目,亦名侵风。”即上胞下垂。详该条。
见《本草纲目拾遗》。为马鞭草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出《疡医准绳》卷六。即腰椎伤折,详见腰骨损断。
即红尖黑根舌,舌的前半部红色无苔,舌根有燥黑苔。为热在下焦之候,大便秘结者,宜通下泄热(见《伤寒舌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