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官方设立的专门经营药品的机构名称。始建时名“卖药所”,1103年改为此名。1114年又更名为“医药惠民局”。
证名。指手掌中自觉发冷的症象。《灵枢·论疾诊尺》:“掌中寒者,腹中寒。鱼上白肉,有青血脉者,胃中有寒。”多由阴寒内盛所致。
麻风病专著。3卷。明·薛己撰。约刊于1529年。本书对麻风病的本症、变症、兼症与类症的辨证治疗、验案以及方药分别作了介绍,特别是医案的病例较多,论述病候条目比较清晰。现有《薛氏医案》本。
指精、气、神。三者关系非常密切,存则俱存,亡则俱亡,是生命存亡的关键,故称。参见精、气、神各条。
【介绍】:见神农条。
开,祛表里之邪;提,升清气。属解表清里法。适用于外有表证而里热也盛的病证。如病人原有表证,过早服泻下药,致病邪下陷导致热泻,同时并见身热、口渴、喘而汗出等症。处方中解表药与清里药同用,如葛根黄芩黄连汤
出《本草纲目》。即炮制。清·张仲岩著《修事指南》,专论药物炮制方法。详炮制条。
指受孕后至分娩前的整个怀孕时期。
病证名。指外有风寒表症而头痛剧烈者。《罗氏会约医镜·杂证》:“外感风寒,头痛暴甚。”症见头痛或连及项背,恶风寒,骨节痠痛,鼻塞流清涕,舌苔薄白,脉浮紧等。治宜疏风散寒,用桂枝羌活汤、川芎茶调散、祛风立
病名。见《外科证治全书》卷四。即蛭食。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