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案著作。2卷。清·李冠仙撰于1835年。作者盛赞《寓意草》,并仿其格式,故名。所载以内科杂病为主,兼有妇科、五官科等验案。案中议病、析因颇详,主张“药不执方,相宜而用”,同症异治,异症同治。立法处方
掌后小指侧的高骨处,即手的锐骨部。《灵枢·经脉》:“手太阴之别……其病实则手锐掌热。”
望诊重点内容之一。舌为心之苗,脾之外候;苔为胃气的反映。经脉中,手少阴之别系舌本,足少阴之脉挟舌本,足厥阴之脉络于舌本,足太阴之脉连舌本,散舌下。因此,脏腑有病,可以影响舌的变化。舌诊主要按照舌面部位
书名。见《通志·艺文略》。5卷。唐·杨损之撰。杨氏“以本草诸书所载,药类颇繁,难于寻检。删去其不急并有名未用之类”(《补注神农本草》),已佚。
即十二刺。见该条。
《宣明论方》卷六方。大黄、芒硝、厚朴、枳实各半两,甘草一两。为粗末,加生姜三片,水煎服。治伤寒杂病,内外所伤,腹满咽干,烦渴谵妄,心下按之硬痛,小便赤涩,大便结滞;或湿热内甚而为滑滞;热甚喘咳,闷乱惊
即拔罐法,亦称吸筒法。详拔罐法条。
见《民间常用草药汇编》。为小巢菜之别名,详该条。
即第三磨牙。详真牙条。
病证名。见《证治准绳·幼科》。小儿五脏偏热而引起热证的合称。分心热、肝热、脾热、肺热、肾热。详见各条。